高根英
简介:
高根英(Gao,Genying),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海洲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晚八点多钟,康平县海洲派出所所长于海滨带领三名联防队员,在没有出示逮捕证、搜查证的情况下,强行绑架了海州乡三名纯朴的法轮功学员冯喜利、高根英(夫妇)、贾淑坤,抢走电脑、法轮功书箱等私人物品。冯喜利于次日被放回家。贾淑坤、高根英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 于海滨与国保大队合谋要加重迫害贾淑坤、高根英,千方百计搜集、拼凑迫害贾淑坤、高根英的所谓材料。 于海滨等人多次到沈阳市看守所所谓提审,企图作为加重迫害贾淑坤、高根英的依据,两次将迫害材料递交康平县检察院,均因证据不足,而被退回海洲派出所。于海滨仍不死心,继续搜集构陷两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材料。 于海滨指挥派出所警察、联防队员等人,两次骚扰康平县法轮功学员王海洲,并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以所谓核实一些材料为借口,将王海洲绑架到海洲派出所。于海滨态度蛮横的让王海洲说明是否认识高根英等情况,王海洲只是说明与冯喜利在打工时认识的,警察做了笔录。之后,王海洲当日回到家中。 当贾淑坤、高根英的家属到海洲派出所要自己的亲人时,于海滨欺骗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说王海洲把贾淑坤、高根英的情况都“交代”了,还蛊惑他们找黑社会“收拾”一顿王海洲。现在,不得而知于海滨等人是想挑拨离间,从中想得到点儿他们构陷的信息,还是在王海洲的所谓笔录中做了手脚。 在贾淑坤、高根英被绑架后,于海滨为了搜集构陷两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材料,还骚扰高根英同村的法轮功学员高宝霞,高宝霞现被迫流离在外。 据悉,康平县检察院将于近期向康平县法院递交所谓材料,非法起诉贾淑坤、高根英两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贾淑坤、高根英被康平县法院非法判刑。贾淑坤判三缓四,高根英判二缓三,回到家中。 二零二四年七月五日,康平县海洲乡法轮功学员贾淑坤、高根英、高宝侠去山东屯发放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联防队员举报,被山东屯派出所绑架,随后,三人被康平国保提走。 二零二四年七月六日,贾淑坤、高根英被送往沈阳市造化看守所非法刑拘,高宝侠因体检不合格,取保候审回家。 贾淑坤、高根英、高宝侠三人将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面临非法开庭。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海洲乡法轮功学员贾淑坤、高根英、高宝侠被新民法院非法开庭。恶人对她们的建议刑期是:贾淑坤三年、高根英二年、高宝侠一年。因贾淑坤一直正念正行,不配合邪恶。邪恶扬言,给贾淑坤一个月时间,如不说出资料是谁给的,就给她加刑。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提审;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判刑;
非法起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6061.html#241212224814
辽宁省康平县法轮功学员贾淑坤等三人面临非法开庭
辽宁省康平县山东屯乡派出所绑架贾淑坤等法轮功学员
沈阳市康平县纯朴农妇贾淑坤被劫持入狱
沈阳市康平县恶警于海滨陷害无辜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信息:电话区号:024、邮编110500
(一)直接责任人:
于海滨:海州派出所所长,办电87280004、手机15041249777,于海滨弟弟手机13516084966,于海滨父母024-87252089
赵洪波:康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手机13940485556,宅电024-27346688
(二)康平县公安局
王天明:局长,办电87341677、手机13998336966
李恒:政委,办电87343433、手机13840335177
王洪潮:副局长,办电87320675、手机13609890998
张绍伟:副局长,办电87339966、手机13940586188
姜海:副局长,手机15040372999
石振凯:副局长,办电87233366、手机13609838908
(三)康平县检察院
赵永林:检察长,办电87343593、手机13940009383
王洪洲:副检察长,办电87342736、宅电27344866、手机13940224116
赵晓峰:副检察长,办电87342950、宅电87253399、手机13998216795
刘晓放:副检察长,办电87343415、宅电87336677、手机15802464111
王彪:反贪局长兼副检察长,办电87320009、宅电87321068、手机13604037437
王光锐:政治处主任,办电87343551、手机13998828244
李卫:纪检主任,办电87343527、手机13940411694
金守江: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办电87344751、宅电87339700、手机13940471444
王德军:专职委员,办电87343527、宅电87340481、手机13998219987
孙岩:专职委员,办电87343527、宅电87325550、手机13889373638
孙雷:专职委员,办电87343551、手机13840327138
王忠贞:办公室主任,办电87344751、手机13940345824
(四)康平县法院
张宁:院长,办电27349801、手机13940219777
崔成效:副院长,办电27349802、手机13897950077
李春雷:副院长,办电27349803、手机13998208787
秦凤军:副院长,办电27349804、手机13352409955
张东成:纪检组长,办电27349805、手机13940302829
张立峰:政治处主任,办电27349806、手机13609838943
房国军:执行政委,办电27349808、手机13840223997
殷元军:专职委员,办电27349811、手机13840133438
盛红娟:专职委员,办电27349833、手机18604020108
范伟红:专职委员,办电27349858、手机13840394606
高旭国:专职委员,办电27349816、手机13591646688
刘庆祥:办公室主任,办电27349888、手机15904079088
(五)康平县司法局
马增元:局长,办电87343405、手机13889846866
刘柏松:办公室主任,办电87343503、手机1347884289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康平县公安局
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洪造化看守所)
康平县检察院
康平县法院
新民市法院
康平县海洲乡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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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滨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14日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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