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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少军

简介:
朱少军
(Zhu,Shaoju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安徽省亳州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对十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这十四位法轮功学员是:白杰、朱少军、李冬梅、王守略、唐家玲、付明义、崔勇、李海峰、贾红娟、朱凤敏、赵素美、王俊芝、李玲、将月华。

十四名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被非法关押十九个月的十二位是:李海峰、朱少军、崔勇、付明义、唐佳玲、王俊芝、王守落、李冬梅、贾红娟、朱凤敏、蒋月华、白杰,是二零一三年九月份被亳州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的,一直关押在市看守所,全部受到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

三月三十日当天,法庭内外戒备森严。庭外,有警察、便衣、警车十多辆,还有消防车;庭内,警察有几百人,警车停了一院子,紧张的如临大敌。

律师分两类:当地律师(和公检法司机关一个鼻孔出气的)和外地律师(正义律师)一个当地律师恐吓外地律师说:「这是我的地盘!敢在这里撒野!弄你出去,关你半个月!」

第一天,大多数法轮功学员指证:被刑讯逼供,被毒打,吊打,被灌芥末油,辣椒水。

第三天,正义律师要求被指控打人的出庭。被指控打人的有:石新民、袁磊(已调离)、李栋等六人。这时上来五人,看得出他们坐那都发抖。审判长提示:「律师问话可以回答,可以不回答,回答错了你自己负责。」
律师一个一个地问:「你在哪里审的这些人?」都说是负一楼(其实是地下室),问:「有无录像?」都答:「不知道。」问:「石新民,你可认识这些人?」答:「不认识。」(看的出他心虚的坐那发抖,因大多学员指证是石新民、袁磊打的。)

律师再问这些学员,都不敢承认被打了。公诉员厉声说:「没打你说打了,这不是假吗?这不是诬告吗?你们犯诬告罪!」律师说:「第一天都敢指证刑讯逼供,今天不敢说了,人在你们手里控制着,你们用的甚么酷刑威胁,恐吓的?敢说真话你们给加罪;不敢说真话,你们还给加罪,你们执行的是哪一部法?你们这是甚么庭审?」

二零一六年初,安徽省亳州市610组织指使谯城区法院对二零一三年九月份绑架的十四位法轮功学员做出了非法判刑。

李冬梅被判十年;白杰被判十年,朱少军七年,贾红娟八年,王守略和付明义分别被判六年,蒋月华、王俊芝、朱凤敏分别被判三年,李海峰被判三年六个月,另外李海峰、崔勇、唐家玲、赵素兰、张素美也被判刑(具体时间待查)。

现在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亳州市看守所。对于无理的判刑,部分家人已向亳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亳州市610指使法院秘密对14位法轮功学员(付明义、李冬梅、白杰、王守略、朱少军、李海峰、崔勇、王俊芝、唐家玲、赵素兰、张素美、蒋月华、贾红娟、朱凤敏)非法判刑,刑期3到10年不等。

12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请律师到中院上诉,之后多次到中院催其开庭。中院法官何洪民告诉家属说:说不定不开了,上级给施加了压力,就按四月十一日的执行。

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他们既不通知律师也不通知家属就将14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监狱了,六月十八日男法轮功学员被劫持至宿州监狱,六月二十日女法轮功学员被劫持至合肥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非法关押绑架/劫持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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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亳州市区号0558
中级法院负责此案件法官何洪民:5110999转2065
5110999转12368;
唐峰:13856719111;
政法委书记李新杰电话李新杰电话: 13966538608;
谯城公安分局局长:汪民13909686668; 15955678666;
国保副队长:石新民13965779116;
国保大队成员:陈明伍:13965759020;
王筱燕:13500596416;
杨丹:13905688277;
王亚光:13856734333;
陈良杰:13605684068。
政委:凡运河13505679999;
副局长:王松涛13856796888;
副局长:薛文智13966506999;
政工科长:刘影13905688166;
谯城区副局长:怀会义13956681333。

亳州市邮编:236000,谯城区邮编:236800,电话区号:0558
聘请的本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李海峰辩护的王文辉律师:13905689651;
为朱少军辩护的并让其认罪的是赵长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名字不详):0558-5323456,13909686655;

这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是亳州市国保大队队长:石新民;

参与迫害者有:立卷人:程伟,李栋(原国保队长):1332927555;
审核:裴城;
法院一庭审判长刘善心:1385677727;
检察院:余彬:13500590222;
国保大队副队长:吴献彬:13856792566;
袁磊(原职国保大队):13856766018
亳州看守所所长:怀会义,电话:13956681333 ;
法轮功学员所在看守所的管教:吴传海:13093372898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亳州市610办公室【亳州市610】侯姓人员手机:18119962130
亳州市看守所
亳州市谯城区公安局 : 石新民
谯城区法院谯城区法院电话:0558-5321906

更新日期: 2016年7月29日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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