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英
简介:
李玉英(Li,Yuyi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佳木斯劳教所解体,丁曦和张淑琴、任淑贤、王晓云、刘海兰、曲永学、李玉英、丁洁、解威、宋静娟、陈秀玲、高玉敏等被秘密的非法转押到位于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女子戒毒所。 管理科的刘某、梁X梅和大队长牛晓云、刘巍、中队长孙宝莲、刘丽,警员王海英、于淼、谢丽佳、姜周、张春景、于坤、陆博雅 、师帅、何X娜等劳教所警察,不仅在身体精神上折磨,对洗漱上厕所也必须按照他们的规定时间,几分钟时间根本不够用的,加上那些犹大在警察的授意指使下,在各个方面处处刁难,尤其对于没“转化”的大法弟子只能在宿舍内的塑料桶里方便,还不能及时倒掉,得等着批准才能去厕所倒掉,吃喝拉撒都处在一个狭窄空间。 一个多月以后,她们回到宿舍,因为一直没有被所谓转化,她们就一直呆在这个“入所一班”,也就是不能减期不能享有他们规定的所谓“权利”,如不能亲自给家人打电话,不能会见家人等等。 他们又怕她们这些没转化的去车间干活影响其他人,又不甘心她们闲着,就弄了一个小车间强制劳动,并且让一个卖淫的天天看着她们,在这种黑白颠倒的地方,偷盗抢劫卖淫赌博的都成了警察的得力帮凶,在无知中跟着犯罪。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黑龙江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四名法轮功学员宋玉兰、马秀兰、李玉英,另一个(未知名)遭到加格达奇国保大队非法入室搜查、绑架。他们被非法关押在加格达奇看守所。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
不准上厕所;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503762.html#251216224515
山东日照市丁曦揭露劳教所黑幕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信息: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张立刚 13304578338 1971-08-06 男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
:
刘微,
于坤,
江周,
谢丽佳,
陆博雅,
孙宝莲 ,
张春景,
师帅
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
:
牛晓云,
于渺,
王海英
更新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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