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臻
简介:
王玉臻(Wang,Yuzhen),
女 ,
76岁 ,
山东莒南县法轮功学员,退休教师。2014年11月28日上午,王玉臻老人在县农贸批发市场发年历,被镇西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抄家,当天下午回家。 莒南县610、国保大队将其构陷到检察院,2015年6月份王玉臻被莒南县检察院非法传讯。 此后老人多次遭威胁恐吓,被威胁恫吓说「案子」送到省公安厅。不法人员长时间对王玉臻家人和这位老人的威胁恐吓,使家人与老人精神遭到巨大折磨,2015年底老人身体被迫害出现偏瘫症状,住院治疗。 中共恶人仍不死心,2016年2月19日左右,王玉臻老人正在县医院做康复治疗,莒南县法院将3月4日对王玉臻非法开庭的传票递交到王玉臻手中,使王玉臻与家人遭受巨大的痛苦和压力。据悉非法开庭将另行通知。 2016年3月中旬,莒南县610非法组织指使莒南县法院(主审法官:刑一庭法官严汝华)对坐在轮椅上的现年七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王玉臻(退休教师)非法开庭。家人聘请的律师为王玉臻做有罪辩护。后王玉臻被非法判刑4年,监外执行,每个星期被逼迫去县委610办公室亲自签名报到。一家人备受精神摧残。 2014年以来,在莒南县委“610”头目陈章伟、政法委书记赵树敏的授意下,闫汝华至少对王玉臻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做了枉法判刑。 参与迫害者:时任政法委书记贾连章;610主任陈章伟;公安局长孙中华;公安局长刘星;副局长赵忠礼;国保大队队长陈鑫;国保大队队长刘朝军;城西派出所所长王波涛;检察院院长李政国;法院院长胡发胜;审判长严汝华。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威胁/恐吓;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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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31797.html#1672302058
-山东莒南县退休教师王玉臻等遭迫害
山东省莒南县国保大队2014年恶行录
责任单位及恶人:
莒南县610办公室
:
陈鑫 ,
陈章伟
莒南县政法委
:
赵树敏
镇西派出所
临沂市莒南县法院
:
严汝华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15日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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