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广东省绑架新增至少一百一十六人,监狱、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构成了迫害链条的主要环节,在法院大量非法判决法轮功学员的同时,公安国保则在大量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公安国保在实施非法绑架时还同时实施抄家、抢掠、勒索。
还有相当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警察非法抄家、抢掠财物,如樊国金、王桂兰、余金明、童雁南、范兰香(广州)。
迫害时间、详情待查。
迫害类型: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4年广东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综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22日 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