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兰
简介:
冯志兰(Feng,Zhilan),
女 ,
60岁左右 ,
武隆县法轮功学员。重庆市武隆县医务人员、法轮功学员冯志兰女士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被劫持到重庆市女子监狱,遭残酷的迫害,被恶徒拉着头发往墙上撞,直至出血,用脚随意踹肚子,不许上厕所,被折磨致病危、保外就医,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含冤离世。 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炼法轮功,从此家庭和睦,全家沐浴在法光中。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发生之后,冯志兰承受着来自单位和家庭的压力,自己在家中坚持学法炼功。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有人从外地带回了几张资料,上面写着江泽民把一百一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出卖给了俄罗斯,原来他是一个汉奸卖国贼。冯志兰和几个学员把这几张数据贴出去。第二天冯志兰就被国保大队的代元理、郑小兵、江流绑架到武隆县看守所,冯志兰被五花大绑,押在汽车上游街侮辱。非法关押半年后才放回家。 二零零九年七月,国保大队的易三、郑小兵又非法抄了冯志兰家,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冤判二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 二零一四年六月,冯志兰和表妹熊红卫再次被武隆县国保大队绑架,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因为冯志兰血压高达二百,血糖指数升至三十以上,看守所不敢继续关押,取保候审回家。 武隆县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邦合、刘武华、冯志兰、熊洪伟;于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再次对这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武隆县法院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开庭,对四位法轮功学员熊红伟(女)、冯志兰(女)、刘邦合(男)、刘武华(女)进行了宣判。 非法判法轮功学员熊红伟(女)七年刑期、冯志兰(女,六十岁左右)三年刑期、刘武华(女,六十多岁)二年零六个月刑期(缓刑五年)、刘邦合(男,五十九岁)二年刑期(缓刑四年半)。 武隆县法院在明知冯志兰身体各方面都处于病危状态(多次大小便失禁)的情况下冤判她有期徒刑三年,拒绝了她再次检查身体的正当要求,将冯志兰送入重庆市女子监狱迫害。 在一监区新犯组,有一个互监组是专门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因为狱警有任务,转化多少个法轮功学员可以得到奖金,狱警又把这个任务交给包夹的毒犯(一般都是没人性的),承诺她们转化一个得多少分,或者是记一个功。毒犯为了记功减刑,又有狱警撑腰,拼命折磨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不可以和互监组以外的人说话,如果有人看到这种情况,整个互监组的人全都要被扣分,停止购物,停止买加菜(就是你自己的钱都不让你用),这还是共产党的连坐制。法轮功学员永远是被严管(不可以每月打电话,寄信,只能在每年的几个节日给家人通话,不可以和互监组以外的人说话)但是有一点让其它刑事犯人非常羡慕,就是法轮功学员三个月可以在监狱医院检查一次身体:心电图,X光,抽两管血(事后明白就是为了活摘器官配型)。冯志兰亲眼看见一个法轮功学员拒绝检查身体,被包夹的毒犯当着狱警的面殴打。 在互监组,冯志兰遭到了残酷的迫害,包夹犯田某等人为了转化她,辱骂她,拉着冯志兰的头发往墙上撞,直至出血,用脚随意踹她的肚子。不许冯志兰上厕所,有一次拉肚子,她们不让冯志兰上厕所,冯志兰实在忍不住就拉到了裤子里。田某等人又强迫冯志兰在走廊里跑步,伴随着跑步的脚印粪水也流在了地上,她们又强迫冯志兰跪在地上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清理。这时,她们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在旁边哈哈大笑。 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开始,冯志兰开始吃不下饭。冯志兰向警官要求检查身体,申诉身体情况,她们说冯志兰矫情、装的。二零一六年元月,冯志兰已完全无法进食,在和家属接见的时候,家人提出检查身体的要求,监狱也多次推诿。最后在冯志兰处于病危状态下才给办理保外就医,因监狱方面一直拒绝她的正当要求,导致冯志兰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细绳绑五花大绑;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抄家;
揪头发撞墙;
不准上厕所;
人身侮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市医务人员冯志兰被迫害离世
重庆武隆县熊红伟等四人被非法判刑
2014年1—11月重庆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统计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重庆女子监狱
武隆公安局
武隆县国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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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兵,
代元礼,
江流,
易三
武隆县法院
武隆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6年5月24日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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