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芝
王彦芝家1岁的孙女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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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彦芝(Wang,Yanzhi),
女 ,
60岁 ,
山东省德州市法轮功学员。王彦芝在山东德州市租房住,靠打工维持生活。 二零零零年,王彦芝因犯经济刑事案被关押在某地看守所。那时正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高峰期,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这里。 她看到法轮功学员一身正气,为了坚持信仰,不屈服于各种酷刑迫害,同时被法轮功学员那种大善大忍之心、处处为他人着想的行为而感动,原来世上还有这样一群好人。 法轮功学员不但从精神上关心她,还从生活上、钱财上帮助她,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决定出去后也要炼法轮功。 获释后的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了,损人利己、危害社会的坏事不干了,用自己的双手挣来的钱花着踏实了,再也不象以前那样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和亲朋好友发生矛盾了。 认识她的人都说她变了,她总是乐呵呵的回答:“是法轮大法改变了我,知道怎样做人了”。就这样,王彦芝从一个犯人走进修炼法轮功的行列,在大法中洗净着自己。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上午,有一个明真相的好心人给王彦芝打电话说,德城区派出所警察到小东关村委会正在调查你,赶快回去把东西放放。当时王彦芝没在家。 四月十五日中午一点左右,小东关村委会一个女的共四人,谎称是查户口的,骗开门闯入王彦芝家东瞅西望,并把王彦芝及女儿、女婿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全部做了登记。随后又来了两个身穿便衣的男子,用手机给桌子上供的师父的法像拍照,上楼查看询问情况等。 法轮功学员李志强是单位的技术骨干,是街坊同事公认的好人,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七个月,不久前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李志强的儿子、侄子和朋友王彦芝,去德州市看守所探视他,被告知可能今天把人送去监狱,不准会见。 晚上七点,不法警察把三人拉到新城派出所,逼迫交出身上所有的私人物品,手机、现金、护身符、钥匙、腰带、背包等,然后将三人分开,单独审讯。 李志强的儿子被带到候审区,双手铐在墙上2个多小时,然后被审讯近3个小时。后被铐回候审区。 李志强的侄子被拉到审讯室,强行背铐,又按住脖子押到另一审讯室,被固定在专门限制刑事犯的椅子上,两脚腕被锁住,椅子前面有横板,站不起来,双手铐在背后,两三个小时后,才把双手改铐在前面。审讯到半夜十二点多才停止,铐在候审室一夜。右胳膊上留下一道伤痕,手腕上的铐印清晰可见。 王彦芝突然被抓捕,给其精神造成极大压力,被绑架到派出所不久,胃病复发,身体出现严重不适,不停的呕吐,上吐下泻,坐都坐不住,话都说不出来。开始警察却冷眼旁观,说她是装的。后来才叫来了医生,但没有医治就离开了。屋里的空调调的很低,王彦芝被冻得全身发抖,痛苦的呻吟了一夜。 晚上八点三十分许,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新城派出所十多个人,闯入王彦芝家中,当着她耄耋之年的婆婆和刚上幼儿园的外孙女的面,强行抄家3个小时,抢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光盘、横幅等大量私人物品,给一家老小造成精神恐惧和伤害。 二十八日上午8点,国保警察把王彦芝的女儿叫到派出所审讯五个小时。还把病重的王彦芝也进行了审讯。 下午,在王彦芝女儿强烈要求下,才让其和母亲见面,女儿见到奄奄一息的母亲,心疼不已,厉声质问国保:“你们还有没有人性?人都这样了,你们都不管?”王彦芝的女儿声嘶力竭的喊了一下午,要求释放病重的母亲。警察听着王彦芝痛苦的呻吟和其女儿无助的呼救,不仅不管不问,还戏谑调侃。 期间,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李志强案子的书记员张安逸进入新城派出所待了一段时间。晚上9点钟,国保警察逼迫两个孩子和家属在“保证书”和“取保候审书”上签字后,才将其放回。在临释放时,还强制采血和采集指纹。采集时电脑屏幕上,明确写着“活体取样”四个大字。将手指的血挤在一个卡片上,卡片上写着长春市某某公司。 李志强家属刚刚走后,一群国保警察就围上王彦芝母女,欺骗她们说也要释放,随后警察连夜将王彦芝送往德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晚上23点多,王彦芝外出,被当晚巡逻的德州开发区新城派出所李振、崔帅等举报,次日被德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警察魏德军、梁晓军等非法抄家。王彦芝被新城派出所五个小伙子摘了警号把她强行拖到派出所,她在看守所整整躺了七天才能起来。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因王彦芝认为自己无罪,拒绝出庭,被法院去的一群人强制拖出看守所,抬上法庭,把王彦芝胸部压坏了,造成伤害。再加之王彦芝二、三十天绝食绝水,后期又吐血等,更使王彦芝在开庭当天身体不支,精神恍惚,无法为自己做辩护。 开庭前一天晚上八点多,王的家人才接到法院的电话说是第二天上午开庭。审判长卢金峰,审判员曹冬梅。 开庭时间约一小时,王彦芝一直说自己没罪,如果没有法轮功自己早死了,孩子早就成孤儿了。法庭上所有人都知道王彦芝是因为身体不好才炼法轮功的。 开庭后的第三天,王彦芝的女儿去看守所给妈妈存钱,看到来了一辆救护车,但她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到了家,看守所给她打电话,说她妈妈住在了经济开发区中医院,让她去照顾。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非法判王彦芝四年,上诉至德州市中级法院,由审判长李朝辉、代理审判员王燕、代理审判员许万彪组成合议庭。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王彦芝的二审辩护律师程海会见当事人,王彦芝身体状况很差,她强烈要求开庭重新审理。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二日 王彦芝女儿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德州市纪委监察局等主要部门领导用邮政快递邮寄了控告德州市中级法院和许万彪等人剥夺亲友辩护权的控告书,并请求监察部门责令德州中院必须重新开庭妈妈的案件,还妈妈的清白!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下午,王彦芝亲友辩护人接到开发区法院电话,说裁定书已下来,没告知结果,给邮寄,十九日下午接到裁定书,维持原判,十九日律师会见了王彦芝。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王彦芝被非法送入山东省女子监狱。王彦芝已经被迫害有严重的肺炎、胸膜炎等疾患,家人十分担忧!王彦芝本人和家属都表示将继续申诉和控告知法犯法者! 王彦芝结束冤狱已回家。(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迫害类型:
骚扰;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讯;
非法批捕;
非法判刑;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国大陆又有五名检察院的检察长遭恶报
原山东德州市公安局长于松岩遭恶报被起诉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93658.html#19921221945
法官收到的两份证人证言
六名山东省德州市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在山东女监
山东德州市新城派出所常秀环多次迫害法轮功学员
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王彦芝被劫持入监
山东德州王彦芝二审被维持冤判
山东德州王彦芝上诉案 儿女正努力申请见当事人权利
山东德州王彦芝被非法判刑后上诉
被冤判四年-山东德州王彦芝强烈要求重新审理
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王彦芝情况危急
山东德州王彦芝被非法判四年-已上诉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王彦芝被诬判四年
2016年山东德州市九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38819.html#1612130410
山东德州经济开发区法院非法庭审王彦芝
修炼法轮功做好人-王彦芝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0698.html#16629231124
山东德州被绑架的王玉芹大法弟子仍然被非法关押
山东德州法轮功学员王彦芝被绑架
李志强被非法关押一年半-亲友探视遭劫持迫害
脱胎换骨做好人-王彦芝被中共骚扰
相关单位及个人:
山东省女子监狱:
地址:山东济南世纪大道孙村中学东500米路北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孙村办事处822信箱,邮编250104
电话:0531-85688158 0531-85838066(准确)
11监区:
电话:0531-85838310
山东省女子监狱监狱长:薛彦强
女子监狱政委:丰帆
副政委:韩春茜
山东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徐华
山东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徐继明
调研员:韦建华
山东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副教导员:徐玉美
(注:11监区是主要迫害大法弟子的监区,他们称大法弟子为顽危犯。)
山东省女子监狱 监狱医院院长、十二监区监区长:陈娟
山东省女子监狱五监区监区长:孙秀华
山东省女子监狱狱内侦查科科长:胡秀丽(这个人是查所谓违禁品的人,也就是主管清监的人)
山东省女子监狱八监区监区长:杨崇琛
山东省女子监狱调研员:韦建华
劳动管理四科科长:陈茂红
劳动管理五科副科长:张安胜
山东省女子监狱副调研员、工会主席:黄健
山东省女子监狱十三监区监区长:臧琳
山东省女子监狱十三监区的一名普通警察:常宝佳
山东省女子监狱三监区:刘梅
山东省女子监狱二监区副主任科员:李晓红
山东省女子监狱警卫大队主任科员:江丽
山东省女子监狱五监区警察:张霞
山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副主任科员:马娟
山东省女子监狱十监区:刘春
山东省女子监狱七监区副主任科员:亓爱华
山东省女子监狱乘车路线:
1、济南火车站:乘11路、118路、201路到“二环东路”转308路至“埠东村西”站下;乘BRT5路至“工业南路西口”,转济南汽车东站的 K903(世纪大道线)至“大正路口”站下车,西行300米路北。
2、济南火车东站:乘30路、201路、118路到“二环东路”转308路至“埠东村西”站下;
3、济南火车西站:乘K156路至火车站转11路、118路、201路到“二环东路”转308路至“埠东村西”站下;
4、济南长途汽车站:乘BRT1号线至全福立交桥BRT4号线到花园路中段(洪家楼)转308路至“埠东村西”站下;
5、济南汽车东站:乘坐到章丘的K903(世纪大道线)至“大正路口”站下车,西行300米路北。
6、飞机场:乘机场班车至“二环东路”转308路至“埠东村西”站下;
7、开车沿高速公路至济南东口(邢村立交口)—东行(章丘、淄博方向)10公里至大正路左转—北行至世纪大道(第一个红绿灯)左转,直行300米路右侧;
8、章丘汽车站:乘城际公交(K903)至“大正路口”站下,向西直行300米路北。
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东省女子监狱
德州市看守所
德城区公安分局
新城派出所
:
李振,
崔帅,
常秀环
德州开发区公安局
:
魏德军,
梁晓军
德州市中级法院
:
李朝辉,
王燕,
许万彪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法院
:
卢金峰,
曹冬梅
迫害证据文件:
王彦芝判决书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5日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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