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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珍

简介:
张玉珍
(Zhang,Yuzhe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法轮功学员。

2014年6月法轮功学员戴东武、张玉贞和巩君玲被桓台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构陷迫害。桓台县检察院曾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卷宗,桓台县公安局仍不放人,继续编造所谓“案子”搞迫害。

2015年4月29日9点30分,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巩君玲、魏启荣、孙立菊、张玉珍非法开庭。

开庭时,法院只允许当事人家属或亲属出示身份证,搜身,一人旁听,庭内现场前后布满众多警察,如临大敌般。

代东武被非法关押期间,被桓台国保大队酷刑逼供、殴打和诱骗,并被威胁不让告诉家人。

庭审中,因牵扯另一被绑架的张玉珍,代东武说桓台国保逼供诱骗。张玉珍的指定律师张律师让代东武对逼供诱供做陈述。

开庭前,代东武、巩君玲、孙立菊、张玉珍被恶警从不同方向带到。到庭时,人们看到五名法轮功学员都迫害得很瘦弱。其中代东武被迫害得尤其严重。

2015年6月5日上午,淄博市桓台县法院非法对戴东武、张玉珍、宫君玲、魏启荣、孙丽菊五名法轮功学员开庭。从9点半正式开始,到约11点结束。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法院经过两次非法庭审后,于2015年9月11日对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巩君玲、张玉贞、魏启荣、孙立菊等五人做出非法判决:戴东武三年半,巩君玲、魏启荣、孙立菊三年,张玉贞三年缓期执行。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审讯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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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台县公安局:
地址:索镇公安街2号,邮编256400
主要责任人:13989502666
国保大队长巩义兵 13325207979、13325208989
国保副大队长庞云风 13506438097
桓台国保警察穆某 18853322677
专案组负责人:13589502666

桓台县看守所:
地址:桓台县寿济路4516号,邮编256400

桓台县检察院:
地址:索镇建设街西首3112号
电话:05338180304、3012801、8262000
公诉人岳阳05333012834

桓台县法院:
地址:索镇建设街3018号,邮编256400
电话:05338262001

桓台县“610”:05338267610
桓台县维稳办:05338188166

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局0533-8180265
桓台县公安局局长:秦志博
桓台县公安局政委:肖永刚
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马洪光 小灵通:0533-8224909 办公电话:2131847
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毕某(女)
区号0533:8180265、8180266、8180280、8181444、8182944、8183024、8185960、8185961、8185962、8185963
公安局总机05338180265、2139311

桓台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岳洋(女)办公电话:0533-3012839
桓台县国保大队长:巩义兵 13325207979   13325208989
庞云风 13506438097
穆   18853322677
桓台专案组责任人:    13589502666
博兴县国保大队长: 吴亮  15854316988
博兴县610头目: 赵福玉 139543162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桓台县公安局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br>大队长:巩义兵 133-25207979、133-25208989<br>国保警察:庞云风135-0643-0097<br>国保警察:穆某188-533-22677<br>
桓台县法院地址:建设街3918号,邮编256400<br>电话:0533-8262014<br>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27日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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