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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宝琴

简介:
侯宝琴
(Hou,Baoqin),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侯宝琴被绑架,被行政拘留10天,后被转成刑事拘留。侯宝琴家人在四月三日接检察院电话通知:侯宝琴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侯宝琴的家人为其请了律师,律师到普东看守所见到侯宝琴后,了解到警察有许多地方违法,是蓄意非法关押侯宝琴,公安机关在办理该案时,程序上的违法之处很多,比如没有向侯宝琴送达书面的拘留证、逮捕证,比如警方先将侯宝琴治安拘留十天,拘留期满直接转为刑拘,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法治原则。

侦查人员在讯问侯宝琴时,也没向侯宝琴告知自己的身份等等。

律师向绑架侯宝琴的治安民警程斌提出侯宝琴不构成犯罪,是善良的好人,建议撤销案件。并向主管此事的李沧区国保中队长刘克波说明了其办案过程中的许多违法之处,并要求刘克波撤销案件。

另外,律师还去李沧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控告了李沧区警察的违法行为,要求检察院重新审查批捕决定,依法监督李沧区公安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青岛法轮功学员侯宝琴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在青岛普东看守所被非法开庭。在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指出法官王强程序上存在违法之处,因为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庭前三天,应向被告送达开庭通知,但是侯宝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法官王强很疑惑,问律师是否真的存在这条法律规定,律师让他自己查,王强查了查,说真是存在这一条款。律师提出应该休庭,王强答应了。

侯宝琴出庭时,被强制戴着手铐和脚镣等械具,身穿囚服。最高法院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日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警务保障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在法庭审判活动中,应当为被告人解除戒具。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法律依据。

未经审判的犯罪嫌疑人,视同无罪,有不身着囚服、解除戒具(手铐)的权利。如果身着囚服戴着手铐脚镣,会给公众(陪审团)留下嫌疑人有罪的主观印象。不符合无罪推定的要求,不符合世界司法的惯例,更是对人格的侮辱。

第二次开庭是在九月十五日,王强强制律师安检,让司法警察把已经进入法庭的律师推了出来,并且不让律师带电脑,律师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王强就威胁律师说如果不遵守他们的规矩,就会剥夺律师的辩护资格。

九月二十二日对侯宝琴第三次非法开庭,辩护律师九点四十时到达看守所“法庭”,十点准时进入法庭的大门。王强派合议庭另外一法官问律师是否能不带电脑,律师拒绝,就没让律师进入法庭给侯宝琴辩护。侯宝琴的姐姐和儿媳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

不到五分钟,王强和检察官陈洁萍就走完了过场,王强法槌落下后径直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宣布出庭公诉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被告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等等程序,统统的违法省掉了。最后,王强问侯宝琴有什么要说的,侯宝琴说自己无罪,然后刚想为自己辩护,被王强以“与本案无关”的理由粗暴打断。

对于王强的恣意违法犯罪,律师已经向李沧区法院纪检监察室和李沧区检察院控申科,控告王强滥用职权,要求调查核实并履行法律监督。

直到现在,侯宝琴依旧被关押在青岛市看守所,家人数次打电话给王强询问案件进展情况,都没有被告知任何信息。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侯宝琴接到法院通知,内容是,因案情复杂,根据刑诉法,延长审限三个月。

并且,王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律师,授意看守所违法阻挡律师会见侯宝琴。当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侯宝琴时,看守所告知是王强法官通知看守所不让此律师会见。

无奈之下,侯宝琴家属只好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又为侯宝琴聘请了李律师,李律师会见了侯宝琴,得知在二零一五年十二份,王强送给她一份延期审理通知书,二零一六年三份,又送给侯宝琴一份延期审理通知书。

当天下午,李律师来到李沧区法院,想向王强提交代理委托书等法律文书,在法院候见大厅打电话给王强,王强谎称不在,律师说是来提交代理委托书等文件的,书记员郭刚带一年轻女工作人员下来,态度蛮横无理,拒不接受律师的委托手续。恶声恶气的说:“案件已经审结了,不再接受律师委托书。”律师说,“你们给当事人送达的是延期审理通知书,延期审理说明没有审理完毕,并且关押了这么长时间了,已经严重超期。我只是来送一下委托手续,请你转交王强法官。”郭刚说“审判长说不行”拒不接受李律师的委托手续。

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侯宝琴收到了李沧法院法官王强送达的裁定书,裁定书中说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

侯宝琴被非法关押期间,九十岁的老母亲因为思念她悲伤过度,于中国新年前过世,都没能见上一面。

于二零一五年三月被青岛市李沧区警察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二看守所。李沧区法院刑庭法官王强一直对侯宝琴非法延期关押,侯宝琴家人一直申诉控告,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侯宝琴被枉法判处刑罚一年十一个月,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二日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中午,侯宝琴在讲真相时,被镇江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派出所内。侯宝琴今年正月十五刚结束一年半的冤狱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青岛大法弟子侯宝琴被镇江路派出所绑架。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侯宝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被绑架,手机一直被派出所非法扣押,家人多次去索要,但派出所以种种理由不给。

山东省青岛市法轮功学员侯宝琴现已经被送往普东青岛市看守所,这是其同监室的人带出来的消息,家人很担忧侯宝琴的身体状况。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侯宝琴被绑架,现已经被非法起诉至市北区法院。主审法官为厉建军。

侯宝琴已于年底被非法冤判两年两个月,候希望找一位刑事律师与她见面。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拘留非法关押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手铐/脚镣非法审讯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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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办案法官厉建军0532—88691127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法院 地址:青岛市金水路1303号,邮编266100 审判长:王强0532-66878689,18561997933; 书记员:郭钢0532-66878689,13768913096 李沧法院院长:陈永奎 0532-66878699 李沧检察院公诉科:陈洁萍:0532--83012132 13969689648 段晓峰 科长 83012131 13963951826 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5号,邮编266100 李村派出所详细信息如下: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李村派出所(达翁建材市场附近) 电话:0532-66576655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滨河路1677号 所长 纪尚宝 66576668 13325013008 指导员 闫刚 66576667 13791986869 副所长 赵永岗 66576656 13573809636 柳磊   66576661  13864202777 胡玉竟  66576661  13361231616 宋德毅  66576810  13964270116 丁正山  65766810  13583255222 办案民警 程斌 15969830301 李沧区公安分局国保610 刘克波:0532-66576573 大队长:王斌 13156211437 0532-66576557 李沧区国保大队0532- 66576573 0532-66576558 王晓斌 中队长 刘克波 民警 于文涛、李霞、赵栗、李绪宏、王羽动、孙巍峰 李沧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5号,邮编2661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青岛市看守所
李沧区610 : 刘克波
李沧区检察院李沧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牟孝禹、王子兴<br>李沧区检察院:87632000 83012110 E-mail:qdsf@qingdao.gov.cn<br>公诉科 科长 王成新 : 陈洁萍
李沧区法院区号 0532<br>青岛市李沧区法院:87610933<br>院长于建立、副院长逄大川<br>法官 柳林<br>刑一庭(314房间)87062822<br>书记员 刘涛<br>庭长 金××(女) : 郭刚王强
市北区法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br>邮编:266022<br>法官王阁 办公室电话:0532-83651059  手机:13583297296<br>该法院其他电话:<br>0532-83651057<br>0532-83651046<br>0532-83651068<br>0532-83651073<br>传真:0532-83627044 : 厉建军
即墨普东看守所(青岛监管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普东看守所第二看守所】<br>代表号:53266571905<br>所长:邹建伟53266571908、13805328801<br>教导员:刘建生53266571907、13906426358<br>副所长:<br>李绪才53266571911、18660258816<br>孙克绪53266571906、13705320532<br>【即墨普东看守所第三看守所】<br>所长:庄丽洁(警号010003)<br>副所长:杨海毅(警号025427)孙永松(警号024278)赵红燕(警号024291)<br>驻检主任:程岩0532-83011523
北区镇江路派出所镇江路派出所:<br>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北仲二路38号, 邮编266024<br>所长刘顺庆18653225678<br>原所长贺国强13805323886<br>教导员齐涛13505321906<br>队长夏新勇13969699027<br>副所长孙健13370896155<br>副所长苏军13061268785<br>副所长马连杰13589281599<br>副主任田群英13006538793<br>警察孙波13963909303<br>警察李裕庆 警察 0532-89932912<br>警察孙洪建13608987367<br>警察孙鹏13864248333<br>警察盛伟13325021667<br>警察刘昕光13969717988<br>警察徐东13210059122<br>警察申少俊13687635687<br>警察李世利13104520798<br>警察孟杰13969657966<br>警察于梅13792477375<br>警察张建国13963950168<br>警察杨原甫13730931718<br>警察焦景玉13626396220<br>警察王晓15866862387<br>警察陈书荣13626390301<br>警察周涛13853227067<br>警察孙常运13730967955<br>警察莫文清 警察 0532-88638033<br>警察薛彩霞13964810961<br>警察王新蓉13583203656<br>警察白彦彬13963922770<br>警察王守城13012539586<br>警察张军15066807721<br>警察陈中奎13963979710<br>警察周丰金13789864198<br>警察高成刚0532-88666681<br>警察刘栋18006489922<br>警察薛原15092115530<br>警察左志友13001690782<br>警察杨静18754262125<br>警察周建兵13953227587<br>警察史天意15305328195<br>警察黄洪13515326706<br>警察王峰青13305321511<br>警察刘建平15053206617<br>警察于夫18678928225<p>(注明:以上是2017年信息,各个派出所的所长会定期互调,工作手机一般不变。基层警察调动较少。)<br>青岛市市北区北仲二路38号 266024<br>青岛市市北区镇江路派出所<br>刘顺庆 所长 18653225678<br>齐涛 教导员 13505321906<br>夏新勇 队长 13969699027<br>孙健 副所长 13370896155<br>苏军 副所长 13061268785<br>马连杰 副所长 13589281599<br>田群英 副主任 13006538793

更新日期: 2022年1月15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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