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吉玲
采访现场
采访现场
大明湖派出所的指示牌
大明湖派出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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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于吉玲(Yu,Jiling),
女 ,
60岁左右 ,
济南法轮功学员,原籍威海。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下午一点四十分左右,于吉玲在济南大明湖南门被一伙警察绑架。据目击民众称,参与迫害的警察共有四人,其中两人着便衣,另外两个穿黑色制服。事发时,穿黑色制服的两个警察在于吉玲旁边一边一个,一个便衣抓着于吉玲左臂,另一个身材较矮的便衣在旁边用手机录像。这时,于吉玲说:“你撒开我,不用抓着我!”路过的一位善良民众对警察说:“他们都是好人,你们干什么啊?”另一位穿制服的警察狡辩说:“我知道她是好人,我们只是问几个问题。” 另一好心人问:“你抓老人干什么?”便衣说:“给钱还能不干吗?”据悉,最近当地公园里经常有些鬼鬼祟祟的人偷拍他认为可能是法轮功学员的人。可以推断他们这次绑架早有预谋。 警察们把于吉玲绑架到大明湖派出所后,于吉玲不断的大声讲真相劝善,派出所的人很紧张的出来进去。几个便衣跑到大楼门口打电话。 近两个小时后,两个扛着摄像机和拿着话筒的电视台的人进了大院,开始把摄像机固定好做准备工作。几分钟后从大楼里出来一个有警衔的人,估计是派出所所长。电视台的人用话筒对着他进行采访,重复了好几遍才通过。估计事先写好的稿子。 后来,大明湖派出所通过从于吉玲身上搜出来的手机,诱骗她儿子到了派出所进行恐吓。当晚十一点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等大量私人财物。 至此,虽然不能断定当天下午电视台对派出所所长的采访一定与绑架于吉玲有关,但从最近报纸媒体与公共信息平台高密度推出诬蔑恐吓的信息来看,不能排除媒体会借此机会再次造谣,欺骗民众。 山东威海籍法轮功学员于吉玲长期居住在济南,遭济南大明湖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济南看守所至今,长达近二年。二零一七年四月中旬,得知于吉玲被济南历下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45733.html#174170341
山东济南大法弟子赵程耀被非法关押两年 苗培华、于吉玲一年
济南媒体再次煽动仇恨-派出所预谋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附大明湖派出所部分人员联系电话:
大明湖派出所地址:明湖小区东三区1号楼
工作日电话:(0531)81937208 双休日电话:(0531)81937200
监督电话:(0531)85084060
所长 杨庆军15505312692
副所长 刘国在 (暂无)
副所长 江波 81937205 13583112078
副所长 路锋 81937209 1599090117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济南看守所(刘长山看守所)
大明湖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22日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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