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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花

简介:
杨秀花
(Yang,Xiuhua), 女 , 50岁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轮功学员。在富区北钢工作,担任保管员,在单位是大家公认的好职工,管理库房井井有条。在家里,她是公婆的好儿媳,是丈夫的好妻子、孩子的好母亲。还有三个月就要退休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杨秀花、于桂敏在熙熙攘攘的富区兴隆大家庭超市讲真相。遭人恶告,红岸派出所所长李瑞新唆使手下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手无寸铁的妇女实施暴力,绑架了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杨秀花、于桂敏。她们被劫持到红岸派出所,被关进派出所的办案区。

李瑞新指使警员非法搜身搜包,擅自用钥匙打开房门,闯进杨秀花家,在家里没有人的情况下,翻箱倒柜。温馨干净的家瞬间被洗劫,一台笔记本电脑及所有的大法书籍等许许多多私人物品均被抢走。

杨秀花、于桂敏顷刻之间失去了人身自由,被非法囚禁,非法审讯,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五月二号下午两点多,杨秀花又被富区公安分局非法关押到郊外的齐齐哈尔看守所。杨秀花坚持自己没有犯罪,拒绝穿号服,狱警指使在押人员对她拳打脚踢,脸被打肿了,下巴打掉,受尽犯人的欺辱、虐待!

于桂敏、杨秀花现被关押在齐齐哈尔第一看守所,她们关押号的狱警是韩素芬(音),她们现在被铐背铐自己什么也做不了。(二零一五年八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对两位法轮功学员于桂敏、杨秀花非法庭审。过程中,刑庭庭长刘庆华粗暴阻止辩护律师的正常辩护以及当事法轮功学员的陈述,甚至将他们赶下法庭。

十点多,法院前突然来了很多警察分成几伙,把守法院大门。当事人于桂敏、杨秀花的亲友前来参加庭审,都被要求登记身份证,并被一一录像,还发给两张准许进场的纸片儿。之后,被安检排查,一个一个的被探测仪扫描,并被严密搜身。法庭中容纳大约五十人,警察却占了半数。据说,富拉尔基区每个派出所都派来三个警察。当事人家属和亲友都被要求坐在旁听席的中间部位,周围一圈坐满了警察。

十点三十分,开始非法庭审。两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是:王磊和刘律师。案件的审判长是该院刑庭庭长刘庆华,陪审员是王龙怀、洪涛(女);公诉人是李建军、张维维。

庭审时,王律师要求法庭给两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卸掉刑具。刘庆华却狡辩说:“卸掉刑具,你能对她的安全负责吗?”于桂敏不解的问:这话是什么意思?刘谎称:万一她们自杀或自残怎么办?于桂敏听出刘庆华故意诬蔑法轮功,就说:法轮功学员连苍蝇、蚊子都不打,又怎么可能自杀、自残呢?刘庆华才不得不同意卸掉刑具。

检方公诉人指控的理由是:二零一五年的五月一日,法轮功学员于桂敏、杨秀花曾在一家商场送给人一张带有上网网址的卡片,之后被人恶告,随即被当地警察暴力绑架、并非法抄家。

庭审中,于桂敏每次回答刘庆华的讯问时,就被审判长刘庆华粗暴地打断、终止,王律师对此提出异议。可刘庆华居然滥用职权,无理的让法警把于桂敏带下法庭。

在讯问笔录质证时,鉴于于桂敏双手臂有被迫害的严重伤痕,王律师要求法庭启动侦查机关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刘庆华却让律师把公安人员非法刑讯的证据“庭后提交、再转给检察院,而且要证据的原件”。企图藏匿真实的证据,替滥用酷刑的公安人员推脱罪责。

王律师要求询问于桂敏,以便核实她被刑讯的经过,并请求审判长准许法庭当场验伤,又被刘庆华无理阻止。王律师为此申辩、并提出异议,刘庆华再次打断,不让说下去。

法轮功学员杨秀花面对刘庆华的无理质问表示沉默时,刘庆华居然厉声责问说:“敢做怎么不敢承认?!真善忍怎么修的?!”刘庆华滥用职权,肆意篡改中立权为主动权,整个庭审现场变成了刘庆华的私设厅堂。

面对检方肆意捏造的罪名,于桂敏要求法庭重新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王律师也再次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恢复法庭调查,却都被刘庆华粗暴阻止、拒绝。王律师说:法庭忽视该程序,违反《刑事诉讼法》,刘庆华却叫嚣说,要终止王律师的辩护权。

王律师说:于桂敏、杨秀花无罪,因为“两高”的解释直接违反《刑法》第三百条。刘庆华立即打断王律师的话,野蛮地说:不准提《刑法》。王律师说,这也违反《宪法》,又被刘庆华打断,不准提《宪法》。王律师对刘庆华的野蛮做法表示抗议,认为自己是在正常履行法律辩护权。他说:信仰自由、传播教义自由,这是《世界人权宣言》确定的基本人权。

王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语气不卑不亢,然而作为审判长的刘庆华却暴怒地狂吼:“我现在终止你的辩护权!”于是命令法警:“立即把王磊逐出法庭!”

王律师退出后,在法庭最后答辩阶段,刘律师从法律角度多方面阐述了法轮功根本不构成组织,更谈不上利用组织、以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官的无稽之词,完全是跟“两高”的解释生拉硬套;而公安部颁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何况判断一种信仰的“正”与“邪”,也不是由哪个部门或组织所能决定的。

在庭审的最后,两位法轮功学员做最后陈述时,于桂敏刚说两句话就被刘庆华打断了。打断的借口是:于桂敏说自己学法轮功后身体变好了,刘庆华就说这是在宣扬法轮功,于是粗暴打断她的话。而杨秀花在最后陈述时,也否定了法轮功是邪教的诬蔑说法。刘庆华违法庭审,在滥用权力驱逐律师后,草草了结了庭审。

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于桂敏、杨秀花非法庭审。法庭上,于桂敏和她的律师据理阐明,法院剥夺另一位辩护律师王磊到庭辩护权利的做法是错误的。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铁北派出所副所长白冰领着两个警察给法轮功学员杨秀花的丈夫打电话,说你的车被碰了,你下来一趟。她丈夫一开门,几个警察一拥而入,一个警察拿手铐把杨秀花铐住,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电脑。把杨秀花绑架到铁北派出所,勒索5000元保释金后,才她让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社区书记长征领着5、6个人来到杨秀花家,以影响孩子前途为由,逼迫她写“三书”。

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社区书记长征又打电话,说省“610”来“回访”。四月十四日,社区书记长征和铁北派出所副所长白冰又打电话,让她丈夫去了派出所,被告知五月份国家“610”来人“回访”。杨秀花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红岸派出所警察到冯子民家,用电钻破门而入,绑架了冯子民、张杰、冯惠和孙海珠四位法轮功学员。出门时遇见孙玉芳、杨秀花和高永芝三位法轮功学员,也将三人一起绑架。部分法轮功学员在家属交保证金后释放。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冯子民家被红岸派出所绑架的7名法轮功学员,除孙海珠1人外,其余6人被取保候审1年回家,冯子民、张杰、冯慧、高永芝和杨秀花5人各交了5千元钱押金;81岁的孙玉芳交了1万元钱押金。

据说,这6个人的家都被抄了,财产损失都很大。孙玉芳家被抢走了电脑、所有大法书、播放器等物品。

杨秀花当时被关押了7天放回家。最近(二零二四年六月)又被关入市看守所,恶人扬言要给她判刑。

齐齐哈尔市富区法轮功学员杨秀花及龙江县法轮功学员孙艳平均被构陷到龙江县检察院。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审讯戴背铐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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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红岸派出所: 地址:齐市富拉尔基区和平大街180号,邮编161041 电话:0452-6883327 所长李瑞新15546676999 副所长杨威15846214586 警察闫建国15164642940 警察李富娇15845220101 警察张宝祥13845213508 警察赵玉东13904622069 警察潘耀鹏14745664541 警察刘一龙13945251258 警察张家明13704614233 警察张玉清13945231234 警察刘骁锐18245269761 警察张久罡15164645888 警察刘广维15145218700 警察张家铭13704614233 警察刘金涛13946233306 警察秦振程15304524564 警察兰春雨18745271616 警察李继斌13069975017 警察赫庆俞13845213377 警察李光明13614523617 警察邱胜利13504829040 警察李雪明13803631520 警察刘成立15845229417 警察周宇13803603527 警察韩兵18846321717 警察杨林15845624887 警察栗寒15845627110 警察王亮15645223745 警察陆国18585405003 警察谭震18845282388 警察刘凯13234524822 警察王京18643512096 警察杨超13766572100 警察魏巍13846249609 警察某某13704614233 警察:李达、曲立超、郑朝野 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  邮编:161042  民兴路35号 富拉尔基区法院人员名单: 0452---6915743 王萍(法院院长) 苍松(副院长) 关大群(副院长) 张弛(副院长) 刘沣(立案庭庭长) 曹杨(立案庭副庭长) 崔宛虹(立案庭审判员) 党军(立案庭审判员) 周姗(立案庭法官助理) 刘亚轩(执行局局长) 刘庆华(刑庭庭长)0452---6921817 邱红(刑庭副庭长) 高佳红(刑庭法官助理)0452---6911896 洪涛(刑庭助审员)0452---6911896 吴涛(刑庭法官助理) 陈联慧(刑庭法官助理) 张永刚(审管办主任) 刘笑宇(院长助理) 郭芳(监察室副主任 ) 温艳华(行政庭副庭长) 徐萍(审监庭副庭长 ) 王路(纪检组长) 张丽娟(党总支副书记) 于红兴(行政庭庭长 ) 吴艳红(审监庭庭长) 朱喜钧(执行局负责人) 李李(执行局法官助理) 刘广富(执行局书记员) 宿茂国(执行局书记员) 赵文哲(执行局书记员) 王立娟(政工科科员) 单鑫星(政工科科员) 赵刚(书记员) 王然(办公室副主任法警) 周宝利(办公室主任法警) 刘玙慧(办公室科员) 栾凤阁(办公室科员) 王龙怀(民庭副院长) 王欣(法警) 刘玺东(法警) 魏亮(法警) 关中华(法警) 陈颖(审管办审判员) 邢树新(民庭院长) 高波(民庭审判员) 杨力(民庭助审员) 岳可(民庭助审员) 苗刚(信访办) 刘佳琦(民二庭书记员) 刘玉华(民二庭助审员) 王英凯(民二庭助审员) 陈衍如(民二庭助审员) 刘艳蕊(民二庭法官助理) 吴昊(民二庭法官助理) 李爽(民二庭书记员)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岸派出所:电话号码0452---6883327 地址:和平大街180号 邮编:161041 主要参与的警察:李瑞新(所长)、张井刚、李达 所长:李瑞新 电话: 15546676999 民警:闫建国 电话: 15164642940 民警:周宇 电话: 13803603527 民警:李富娇 电话: 15845220101 民警:张宝祥 电话: 13845212508 某某:13704614233 民警:刘成立 电话: 15845229417 民警:赵玉东 电话: 13904622069 民警:寒兵 电话:18846321717 民警:潘耀鹏 电话:14745664541 民警:刘一龙 电话:13945251258 民警:张家明 电话:13704614233 民警:张玉清 电话:13945231234 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公安局局长张学柱 副局长郝俊峰13304520199 政委郭士波 李金才15845218767 齐齐哈尔看守所电话号码0452-2487733  邮编161000 齐齐哈尔看守所所长李丽杰 李进则13946285789 女监管教韩淑芬13796333442 女监管教刘实秋  程丽

责任单位及恶人:
齐齐哈尔市看守所 : 韩丽梅韩素芬
富拉尔基区公安分局 : 李瑞新
富拉尔基区法院 : 刘庆华王龙怀洪涛李建军张维维
富拉尔基区红岸派出所红岸派出所:<br>地址:齐市富拉尔基区和平大街180号,邮编161041<br>电话:0452-6883327<br>所长李瑞新15546676999<br>副所长杨威15846214586<br>警察闫建国15164642940 警察李富娇15845220101 警察张宝祥13845213508 警察赵玉东13904622069<br>警察潘耀鹏14745664541 警察刘一龙13945251258 警察张家明13704614233 警察张玉清13945231234<br>警察刘骁锐18245269761 警察张久罡15164645888 警察刘广维15145218700 警察张家铭13704614233<br>警察刘金涛13946233306 警察秦振程15304524564 警察兰春雨18745271616 警察李继斌13069975017<br>警察赫庆俞13845213377 警察李光明13614523617 警察邱胜利13504829040 警察李雪明13803631520<br>警察刘成立15845229417<br>警察周宇13803603527 警察韩兵18846321717 警察杨林15845624887 警察栗寒15845627110<br>警察王亮15645223745 警察陆国18585405003 警察谭震18845282388 警察刘凯13234524822<br>警察王京18643512096 警察杨超13766572100 警察魏巍13846249609 警察某某13704614233<br>警察:李达、曲立超、郑朝野<br>富区公安局电话:0452-6882303 0452─6885668<br>局长:李小龙 0452--6885773<br>富区看守所电话:0452--6884017
龙江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4年9月21日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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