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翔
运河区法院内外戒备森严,警察、国保人员、便衣特务密布
运河区法院内外戒备森严,警察、国保人员、便衣特务密布
|
简介:
赵翔(Zhao,Xiang),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沧州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绑架了在皇家壹里小区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的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发生后赵翔曾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赵翔和同案受害法轮功学员刘立新到运河分局找人,被唐国利、李毅等人非法控制并在当天对赵翔办理刑拘。在医院体检的时候,三次测量赵翔的血压均达到190、190、195mmHg,远远超过正常血压85mmHg——130mmHg的范围,已经不适合关押,但是李毅等人为达到关押目的,竟然不顾赵翔死活、当着赵翔、刘立新的面将血压改为160mmHg,看守所的人才同意接收。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唐国利、李毅在拘留赵翔时曾经反复强调和保证要放赵翔回家,他们拘留赵翔只是暂时的,因为需要赵翔居住地国保来人接赵翔以及赵翔要找的人孙满园回去,八月二十二日是周五,要等到下周一上班时间才能办理,他们要赵翔安心在看守所等着。 善良的赵翔信以为真,直到下周一一整天也没有等到唐国利、李毅等人所说的结果,赵翔非常气愤,并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绝食抗议。赵翔绝食第五天,看守所通知唐国利、李毅,并把赵翔带到沧县医院,当着看守所所长的面,赵翔质问唐国利、李毅为什么说话不算数,并说家里的老母亲已经九十岁高龄需要人照顾。唐国利、李毅等人不说话,指使手下人按住赵翔的手铐,唐国利按住赵翔的双脚,按倒赵翔以后强行给赵翔下胃管灌食,野蛮的暴行差一点让赵翔窒息而死。灌食结束后,他们把前铐改成背铐,在赵翔的头上套了一个类似套水果的网状的东西用来固定胃管,致使赵翔在两天一夜、四十多个小时无法躺下休息。手铐非常紧,把赵翔的手腕勒成紫黑色,由于长时间背铐致使赵翔左肩膀受伤,很长时间才得以恢复。 被非法批捕其中李丽、曹延香、康兰英、赵俊如、常寿轩、徐凯、侯东亮、赵翔、刘立新等九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先后为他们请了十二名律师。律师们通过阅卷、根据《宪法》规定,一致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九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所聘请的十二名律师履行的职责却遭公检法司人员种种阻挠。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八点刚过,前一辆车开道,康兰英、赵俊如、常寿轩、赵翔、刘立新、李丽、唐建英、侯东亮和曹延香九名法轮功学员每人一辆车,最后一辆大轿车(约坐20名警察),驶进法院大门后,将他们纷纷带下车来。 九名当事人,十名辩护律师,对公诉人的指证进行一一说明和辨证,奇怪的是律师的辩护多少次被审判长马永胜打断,并说:「不许说法轮功三个字」。高律师说:「既不说法轮功,咱这是甚么案子?」就这样前三天轮番的指证,轮番的辩护,审判长马永胜还多次地说:「不许宣传法轮功,真善忍也不许说。」 赵翔遭李毅威胁说:你母亲八十岁了,判你三年怎么办?死了你也见不到她,而且还遭受了背铐酷刑和灌食折磨,背铐二十四小时不能动弹,她的律师极力要求彻查此事,可审判长马永胜不予理睬。 十一日非法庭审结束的时候,赵翔被两个法警架着往外走,她转身双手合十对旁听的人说:我修的不好,对不起大家。对众律师说:谢谢各位英雄好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运河区法院发出非法判决结果:法轮功学员李丽被非法判刑六年,常寿轩、唐建英一年零八个月,徐凯一年零六个月,康兰英、赵翔、刘立新、赵俊如、曹延香、侯东亮一年零五个月,每个人还被非法罚款三千至一万元。十位法轮功学员已经全部上诉。 在非法庭审前,沧州市政法委副书记、沧州市“防范办”主任彭李军、运河区政法委书记戴海兴到运河区法院组织会议,亲自上阵部署迫害指令。据大陆媒体十月三十日报道,彭李军在开庭前还以“指导刑事审判工作”为由,在运河区法院部署对“8·17”绑架案中的法轮功学员的进一步迫害,叫嚣要“严惩”。 李丽、唐建英、侯东亮、赵翔、徐凯等随即上诉。二零一六年四月获悉,沧州中院维持非法一审结果。 河北省沧州市法轮功学员赵翔在结束一年五个月的冤狱后,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向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等机构控告运河分局警察私自修改体检结果以达到关押、构陷她的目的,并对她进行肉体折磨。赵翔在《要求对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警察唐国利、李毅滥用职权等行为予以刑事追究的控告书》中列举了唐国利、李毅二人的犯罪行径。 《控告书》已寄往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沧州市公安局、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等部门。 目前(二零一六年六月)刘立新、赵翔、康兰英、赵俊茹、侯东亮、曹延香等已经出狱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摧残性灌食 ;
戴背铐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沧州李丽等十位法轮功学员遭判刑迫害
沧州“8•17”被绑架的十名法轮功学员全部上诉
沧州「8.17案」开庭中的正邪对比
河北沧州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实况(图)
河北沧州政法委、610阻挠律师辩护
责任单位及恶人:
运河区公安分局
:
唐国利 ,
李毅
沧州市公安局
运河区法院
:
马永胜
沧州市运河分局
沧州政法委
:
彭李军
运河区政法委
:
戴海兴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21日 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