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新
运河区法院内外戒备森严,警察、国保人员、便衣特务密布
运河区法院内外戒备森严,警察、国保人员、便衣特务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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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立新(Liu,Lixin),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沧州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沧州市公安局、沧州市运河分局非法抓捕四十二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其中李丽、曹延香、康兰英、赵俊如、常寿轩、徐凯、侯东亮、赵翔、刘立新等九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先后为他们请了十二名律师。律师们通过阅卷、根据《宪法》规定,一致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九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所聘请的十二名律师履行的职责却遭公检法司人员种种阻挠。 曾放回家的天津武清法轮功学员刘立新、赵翔两人,在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陪孙满园家人一同去要被非法关押的孙满园的时候,再次遭到唐国利、李毅等人绑架,赵翔当时被拉去采血样。在医院体检的时候,三次测量赵翔的血压均达到190、190、195mmHg,远远超过正常血压85mmHg——130mmHg的范围,已经不适合关押,但是李毅等人为达到关押目的,竟然不顾赵翔死活、当着赵翔、刘立新的面将血压改为160mmHg,看守所的人才同意接收。当她们二人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期间,不法人员将其双手昼夜背铐,使其无法大小便,同时还给她们灌下不明物,使她们身心均受到巨大的痛苦折磨。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八点刚过,前一辆车开道,康兰英、赵俊如、常寿轩、赵翔、刘立新、李丽、唐建英、侯东亮和曹延香九名法轮功学员每人一辆车,最后一辆大轿车(约坐20名警察),驶进法院大门后,将他们纷纷带下车来。 九名当事人,十名辩护律师,对公诉人的指证进行一一说明和辨证,奇怪的是律师的辩护多少次被审判长马永胜打断,并说:「不许说法轮功三个字」。高律师说:「既不说法轮功,咱这是甚么案子?」就这样前三天轮番的指证,轮番的辩护,审判长马永胜还多次地说:「不许宣传法轮功,真善忍也不许说。」 刘立新,被一个姓贾的人(他们办案的人称为贾哥),拿东西击打她的头部,并踢她的腿和腰,打的她躺在地上动不了,韩志广律师要求法庭让姓贾的出庭,公诉人说没有这个人,审判长马永胜不理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运河区法院发出非法判决结果:法轮功学员李丽被非法判刑六年,常寿轩、唐建英一年零八个月,徐凯一年零六个月,康兰英、赵翔、刘立新、赵俊如、曹延香、侯东亮一年零五个月,每个人还被非法罚款三千至一万元。十位法轮功学员已经全部上诉。 在非法庭审前,沧州市政法委副书记、沧州市“防范办”主任彭李军、运河区政法委书记戴海兴到运河区法院组织会议,亲自上阵部署迫害指令。据大陆媒体十月三十日报道,彭李军在开庭前还以“指导刑事审判工作”为由,在运河区法院部署对“8·17”绑架案中的法轮功学员的进一步迫害,叫嚣要“严惩”。 十位法轮功学员已经全部上诉。二零一六年四月获悉,沧州中院维持非法一审结果。 目前(2016-6-)刘立新、赵翔、康兰英、赵俊茹、侯东亮、曹延香等已经出狱回家。 九名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时遭到各种迫害,如被逼迫写“保证书”、“悔过书”、污蔑抹黑的假材料;被逼迫穿囚服、做奴工,遭狱警怂恿的在押人员殴打、辱骂、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遭野蛮灌食等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摧残性灌食 ;
戴背铐 ;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毒打/殴打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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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实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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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运河区公安分局
:
唐国利 ,
李毅
沧州市公安局
运河区法院
:
马永胜
沧州市运河分局
沧州政法委
:
彭李军
运河区政法委
:
戴海兴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21日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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