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香
简介:
李淑香(Li,Shuxiang),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东营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十一月零一日上午十点左右,东营市广饶县城区的李淑香、刘晓毓、李会芹、崔秀莲四名法轮功学员,在稻庄镇段河村向村民发送真相材料及讲真相时,遭到不明真相的恶人构陷,被稻庄镇派出所指使恶警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先后被单独关押、恐吓,被强制所谓交代问题,被强制在反法轮功的表格上签字、按手印。同时,四人被勒索钱财共计九千元整。其中: 刘晓毓被勒索现金五千元;李会芹被勒索现金二千元;崔秀莲被勒索现金二千元。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7点左右,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康居小区法轮功学员李淑香,在住宅楼道门口外被广饶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 李淑香正下楼出门上班,被早已躲在住宅楼道门口外的几个警察野蛮绑架后塞入依维柯警车中。之后警察抢夺了她的手机和家门钥匙并上楼抄家,正在睡觉的李淑香的儿子也突然被他们惊醒。参与抄家者中三人穿制服2人着便衣,其中王翠宝在场持执法记录仪拍摄,孙鹏杰负责指挥和记录。他们在楼上抄走了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之后又下楼进入车库抄走《明慧周刊》、《正见周刊》等交流材料若干本。 他们先后把李淑香劫持到广饶县国保大队和广饶街道派出所非法问话。傍黑天又劫持到在东营区六户镇的东营市看守所内非法关押。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法轮功学员李淑香,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又被构陷到广饶县检察院,后又被劫持到东营区检察院迫害。长期以来不让家人看望,也得不到任何通知消息。 近期获悉,李淑香被东营区检察院构陷并被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已在二零二一年三月份,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恶人举报;
非法关押;
威胁/恐吓;
单独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勒索钱财;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425840.html#21517213551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法轮功学员李淑香被绑架
山东东营暨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2014年被迫害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广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0546-6563918
广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朱学玉0546-6563958、18706665263、13515463166
广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建强13561075117
广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教导员王翠宝(警号:03851)18706665259、13906473806
广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孙朋杰0546-6563918、15205469691
广饶县公安局办公室0546-6442727
广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指挥中心主任纪燕磊
广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杨警察18706665232
广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韩警察13589962110
东营市看守所(东营区六户镇)0546-8351610
东营市看守所所长杨秀林
东营市看守所副所长王用军13153307809
东营市看守所副所长王文明15666317350
东营市看守所副教导员孟祥梅
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涉事者: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政法委书记陶家孟办公室 0546-6445195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政法委副书记刘彬办公室 0546-6453416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政法委主任科员张廷亮办公室 0546-6441418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政法委科员宋昊志 0546-6441418、0546-6447756、13963399522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公安局办公室0546-6442727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0546-6563918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翠宝(警号:03851)
0546-6563958、18706665259、13906473806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王传远0546-6563958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孙朋杰0546-6563918、1520546969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饶县公安局
山东省监狱(济南男子监狱)
东营区法院
东营市看守所
广饶县稻庄镇派出所
东营区检察院
广饶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18日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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