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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义


黄俊义向高法和高检递交诉江控诉状的快递收据


黄俊义向高法和高检递交诉江控诉状的快递收据

简介:
黄俊义
(Huang,Junyi), 男 , 56岁 , 辽宁省北票市法轮功学员。黄俊义的妻子房海玲。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晚八点国保大队大队长杨宁东、副队长潘洪凯带两名警察共四人闯入黄俊义家绑架房海玲和黄俊义 。(黄俊义 从二零零三年走入大法修炼。)当时黄俊义走脱,房海玲被绑架,家中的物品(计算机、打印机、大法书、师父法像等)被抢走。房海玲当晚就被朝阳来的车直接送往抚顺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受尽精神和肉体折磨,被迫害了一个月,回来后被国保关入拘留所做人质。

因为这次洗脑本想连黄俊义一起抓,黄俊义走脱后国保找不到黄俊义 ,国保不甘心,给黄俊义家人打电话找黄俊义去交换房海玲,说黄俊义 不去就不放房海玲。结果黄俊义从赤峰赶回来,第二天到国保,国保把黄俊义 送进拘留所才换出房海玲。黄俊义在拘留所被迫害了五天, 强迫黄俊义验血、印指纹等非法活动。这次参与迫害的国保人员有杨宁东、潘洪凯、还有一个胖警察。

二零一零年腊月,将近年关,桥北派出所所长杜德增带一名警察到黄俊义家骚扰,没搜到东西,抬头看到墙上有师父的法像,立即强行抢走。给他讲真相不让他拿,他不听。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9点房海玲和杨庆花在桃园小区给世人讲真相,送二零一五年神韵新年晚会光盘和真相小册子,被北票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潘洪凯和两名国保警察及北票桥北派出所所长宫庆志四人绑架到国保大队,后又被非法关押在朝阳西大营子看守所。

十一点半警察闯到房海玲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约四十本。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前几日,辽宁省北票市五十六岁的黄俊义先生把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邮寄给最高检察院。

黄俊义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曾被非法抄家三次、拘留三次(行政拘留二次、刑事拘留一次)、非法洗脑一次。

黄俊义的妻子房海玲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被警察抓捕,目前仍被非法关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刑讯逼供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因此,黄俊义申请最高检察院对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从二零一五年五月份诉江开始到现在,辽宁省北票市公安局及国保大队连续骚扰、绑架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
六月二十八号北票国保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黄俊义,逼问诉江状是谁写的,黄俊义说找律师写的,问是哪个律师,黄俊义说那能告诉你吗?恶警在逼问得不到满意答复后恼羞成怒,把黄俊义拘留了十五天。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抄家洗脑/送洗脑班迫害亲属抽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房海玲被辽宁北票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辽宁省北票市警察骚扰诉江公民
妻子被非法关押-辽宁黄俊义控告江泽民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共中央 : 江泽民
朝阳市北票公安局北票公安局<br>北票公安局长李山香:13591850001(此人不明真相)<br>政委赵殿武:15566795005<br>副局长王利君,(王立军):13842101289<br>副局长付大合 : 杨宁东潘洪凯
北票市桥北派出所地址:北票市桥北派出所<br> : 杜德增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11日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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