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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珍

简介:
李凤珍
(Li,Fengzhen), 女 , 71岁 , 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

李凤珍老人:“我于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修炼后以前我有许多病,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得到很大的变化,真是无病一身轻,全家人也跟着受益,道德回升。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对法轮大法修炼者进行惨无人道的镇压,不许到外面炼功,上商店到市场买菜都有人监视,没有人身自由。”

十七位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日前(二零一五年六月)通过邮寄方式,将控告中共前头目江泽民的刑事诉讼书寄往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血腥迫害中,他们遭到绑架、抄家、勒索、关押、判刑、关洗脑班,他们的亲人也遭株连,导致妻离子散,亲人离世。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市17位法轮功学员控告元凶江泽民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共中央 : 江泽民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8日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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