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锦屏
简介:
彭锦屏(Peng,Jin[bing;ping]),
女 ,
47岁 ,
贵阳市大法弟子。汉族,家住贵阳市东山小区,被非法逮捕前暂住贵阳市旭东巷23栋3单元12号。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四日,大法弟子彭锦屏因坚持修炼被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区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制作真象资料被邪恶非法绑架,恶警抄走了真象光盘三千九百张、空白光盘1.16万张,真象条幅五十四条,大法书籍一百二十四4套,光盘拷贝机、录音机各一台。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一直羁押于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区分局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底,七位大法弟子分别被邪党非法判处十一至十五年重刑。 在羊艾监狱三中队里,彭锦屏被强制奴役劳动,同时,恶警指使两名包夹人员(其中一个叫彭芳芳的非常心狠手辣)二十四小时监控,彭锦屏吃饭、睡觉、买东西、打开水、洗澡、洗衣服等日常生活,都得经过这两名包夹人员同意,包夹稍不如意,就在生活上百般刁难。 二零零三年,彭锦屏因坚持炼功,被包夹人员毒打。由于不能炼功,彭锦屏就大声的喊“法轮大法好”,恶警就指使包夹人员用多层封口胶死死封住彭锦屏的嘴巴,出气都困难。由于有狱警撑腰,包夹人员还从经济上压榨彭锦屏,彭用家人送的有限的钱买的吃的、用的等要由包夹人员支配。恶警使用了一些阴损下流的手段。如限定彭上厕所只有两分钟,两分钟不见出来,就抡起塑料板凳砸彭锦屏。有一次彭锦屏在监狱里遇见一相识的大法弟子,合十问好,被三中队后勤队长白菊看见,白菊就将包夹人员叫去谈话,包夹人员就对彭进行恶毒的谩骂、侮辱威胁。 一次,彭打扫完厕所,白菊又强制其去搬一堆砖。彭撞到旁边的一辆小车上,瘫软在地,白菊却冷酷的命令包夹人员将已近昏厥的彭锦屏拎起来罚站。。 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区法院对彭锦屏等六位大法弟子进行了秘密的非法审判,判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后被非法关押在贵州省羊艾劳改农场。 二零零五年初,彭锦屏被转到四号楼。她被关在四号楼的一个监室里,吃、喝、拉全在里面,长期照不到阳光,整天面对的是监控她的包夹,想炼功炼不了,想看的书看不到,想说的话无人说。这种被剥夺信仰、生不如死的精神摧残一直持续到二零零九年,仍在持续着。 为使大法弟子放弃信仰,狱警们还会叫大法弟子的家属和大法弟子离婚来威胁大法弟子等。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摧残性灌食;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审判;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历13年冤狱煎熬-赵鄂川再被非法批捕
被迫流亡十年-贵阳杨敏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贵阳市个体经营者彭锦屏已被非法监禁七年
贵州省羊艾劳改农场非法关押、迫害大法学员
六位大法弟子在贵州被非法判11至15年徒刑
贵阳市七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十年以上徒刑 中八女子劳教所劫持一百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贵阳市云岩区法院
审判长 范银燕
审判员 王 健
审判员 杨 挚
书记员 凌 军
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
公诉人(检察员) 朱一平
公诉人(检察员) 万 宇
一审判决书号: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2)云法刑初字第1231号
贵州省羊艾女子监狱(位于贵阳市花溪区, 详细邮编不清,贵阳市邮编550000)
监狱长 王洪(女)
副监狱长 宋建华
四大队队长 肖银辉 13608517561
羊艾监狱医院电话 0851-3380422
迫害彭锦屏的狱警办公室电话 0851-3380072
责任单位及恶人:
贵阳市公安局
羊艾劳改农场
:
白菊,
甘明慧,
周孔仙,
吴祥芬
云岩区法院
云岩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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