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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莲

简介:
王书莲
(Wang,Shulian), 女 , 七十多岁 , 河北省雄县农民。

吴树清、王书莲夫妇,在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四次,吴树清被非法拘留四次,被关洗脑班三次,流离失所十五年至今。吴树清、王书莲夫妇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向最高检察院递交控告迫害首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

以下是吴树清自述遭迫害事实:

我是控告人吴树清,我和王书莲是夫妻俩。我们老俩口都是七十来岁,一九九八年七月有幸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我和老伴的身体很不好,生活上很痛苦,老伴患有严重关节炎,走路都很困难,连饭都做不了。我本人患有慢性关节炎和胃病,花了很多钱也没治好,给家庭带来很大负担。后听说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为此走上了修炼道路。我们天天坚持学法炼功,两个月后,全部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所以无论江氏集团怎样迫害,我们老俩口都坚信师父、坚信大法。

下面我们简单叙述一下我们这些年来所遭受的迫害。

1、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我们夫妻二人和另外三名同修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请愿,结果两名女同修一到广场就被绑架,剩下我们三人利用夜间时间在天安门广场悬挂真相条幅和散发真相资料,为师父讨还清白。在我们去北京期间,乡政府综治办、派出所天天的逼着我们的家人和亲属去北京找人,到第六天时被女儿找到并坐车返回,到史各庄车站刚一下车,就被乡政府综治办、派出所人员绑架,关押在乡政府的一个屋子里。不法人员用不让睡觉,不给供暖等方式进行迫害。我们不配合邪恶,坚持炼功,并绝食抵制迫害。二十三天后,因接近过年,乡政府通知家属接人并罚款二千五百元(政法书记黄法定收)。

2、在二零零零年的夏天,因我们去过北京,被乡里作为重点人员迫害。乡政府综治办、派出所十多个人不分白天黑夜的来骚扰,全家不得安宁。有一天还给我们录像,逼着让我们说诽谤大法的话,我们老俩口坚决不配合,就这样周旋了两个多小时,最后恶人们灰溜溜的走了,临走时要求我们每天晚上必须给乡政法书记(田博先)打电话。

3、在二零零一年春天的一个晚上,因我散发真相资料遭恶人举报,乡副书记田博先带领乡综治办、派出所、610等二十余人到我家把我强行抬上车,送到县洗脑班非法拘禁十几天,期间,不让炼功,不让睡觉。后通过家人的关系并罚款三千元才让回家(钱交给了洗脑班头子王三河,没给开票)。

4、在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洗脑班的张国立带领县公安局和派出所二十几个人(其中有一个叫沈刚义的打手)来我家抄家,抄走了大法书和真相资料,并强拉硬抬说送我们去县公安局,我们老俩口坚决不配合,后被他们抬上车,关在龙湾派出所的一个房间里,由两个恶人看着,我们绝食抗议,当绝食到四天四夜后,所长张明得、指导员张建华怕我们出现生命危险,通知大队干部接我们回家,并罚款一千元(没给开票)。

5、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的一天,因发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到县610,洗脑班的王三河亲自带领十几个人把我从家强行绑架到县看守所。十八天后,因保定市来人检查洗脑班转化情况,这时洗脑班没有大法弟子,就又把我们五人送回洗脑班,并和我们谈话,让我们配合他们,我们坚决不配合,最后他们没办法,只好叫我们回家了。

6、二零零三年九月,当时我正给民政局看门,公安局苏士亮带人来抄家,抄走了一些真相资料,并强行绑架我到公安局审问,后被送拘留所拘留了九天,才让我回家。

这些只是我们老俩口能记忆起的,还有很多一次次的骚扰,太多了,记不太清了。十六年来,我们个人承受的迫害,亲人承受的痛苦,无论是身体方面的,精神方面的,还是经济方面的,都是常人难以想象的,这一切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所以我要控告江泽民。现在我正式申请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迫害类型:
抄家逼迫放弃信仰绑架/劫持非法罚款洗脑/送洗脑班剥夺睡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期流离失所 河北雄县吴树清夫妇控告首恶江泽民

责任单位及恶人:
雄州镇政府 : 王三和
葛各庄洗脑班 : 张国立
葛各庄( 史各庄) : 田博先黄法定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20日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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