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晶华
简介:
潘晶华(Pan,Jinghua),
女 ,
57岁 ,
黑龙江省清河林区法轮功学员。徐晓时,原系黑龙江省清河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一九九六年和妻子潘晶华、岳父潘强、岳母田玉梅一起修炼法轮功。一家人身体健康,道德升华。而在江泽民为首的中共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他们一家人受到各种迫害,两位老人过早离世。 徐晓时及妻子潘晶华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状,要求追究首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以法。 潘晶华,修炼前患有乙型肝炎、类风湿、偏头痛、胃溃疡、妇科病、牛皮癣、经过多方医治不见好转,苦不堪言,生不如死。修炼法轮大法后无病一身轻,从此,家里有了欢乐、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潘晶华被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非法关押一天,强制洗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非法监禁三天,强制洗脑。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通河县清河林业局在邪党书记包淑华,局长田喜军,政法委书记王军(死亡),(610)头子李有和,公安局长张少波,副局长王守祥指挥安保大队长金振庭,刑侦大队长丛彦录带领干警赵忠书、李延森等7-8名干警对潘强家及女潘晶华家非法抄家将潘强家电视机、VCD、放像机、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抢走。并将潘强及女儿潘晶华非法抓捕,关押在清河看守所。 潘晶华被非法拘留半个月后放回家中,被强行扣除费用240元。潘强由刑拘变逮捕,关押三个月后因证据不符被法院驳回,罚款3000元,费用1200元。放回家中。 二零零三年潘强在讲真相时被通河县公安局拘留15天罚款3000元放回家中。因潘强两次被抓捕,68岁妻子田玉梅大法弟子受精神打击下,于2005年5月离开人世。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一场大雪覆盖东北大地,老人家带上自家工具主动义务清除公路上的积雪,在雪地插上法轮大法好的牌子,干了三天,结果被通河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抄家,关押半个月,勒索家人三千元。 二零零七年,老人家身体出现异常反应人体消瘦,几天之内双眼睛失明、双耳失聪,精神失常,说话语无伦次,他总说有人给他下药,其间还吐了直径十厘米大小三盆的血。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老人在极其痛苦的折磨中含冤离世。 母田玉梅,是位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修炼法轮大法后,心脏病、神经衰弱等症状全部消失,老人家对人热情,在家里是个好母亲,亲戚、邻居都说是个大好人。在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期间,整天在担惊受怕中度过,身心遭到极大伤害,摧残。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七岁。 二零一六年9九份,金振庭、国庆对法轮功学员徐小时、潘晶华及其回家探亲的女儿进行骚扰,并逼迫他们在事先写好的材料上签字、画押等。
迫害类型:
迫害亲属;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监视/跟踪;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
非法拘留;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4575.html#17320225141
黑龙江通河县清河林区副检察长控告首恶江泽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8/214050.html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共中央
:
江泽民
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
:
王好岩,
王军,
田喜军,
李有和
清河林业局公安局
:
金振廷,
国庆,
赵忠书
清河林业局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22日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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