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玉凤
梅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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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梅玉凤(Mei,Yufeng),
女 ,
76岁 ,
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手表厂的职工。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梅玉凤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梅玉凤遭多次绑架及牢狱迫害:一次她被关押在洗脑班五十多天,三次被非法拘留共八十多天,被非法劳教一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她丈夫因长年累月为她担惊受怕过早离世。多次的冤狱迫害使老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脊椎变形。 梅玉凤遭受过多次绑架及关押,两次非法劳教(劳教期共计三年多)。 梅玉凤因为炼法轮功遭到政府、公安、单位中的坏人迫害,受尽了凌辱,老是被抓、被关,就有五次之多。 一九九九年,法轮功遭难时,梅玉凤说,法轮功教人“真、善、忍”,做道德好,身体好的人没错,不应该受到诬陷、打击,所以她就到北京去上访,却被公安抓回来,拘禁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上半年,南昌市手表厂主任王印根和师大派出所警察强行将梅玉凤绑架到南昌市青云谱区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五十多天,强迫家人缴纳四千多元的“伙食费”。 后来,梅玉凤的牢狱之灾接踵而至,二零零一年,她又因坚持炼法轮功、讲法轮功真相在南昌市女子劳教所劳教了一年;二零零二年,梅玉凤在广州某地劳教所又被关了两年,先生去接她时,一看到她就流泪了,因为她在那里被折磨得身子也歪了,头发全白了,瘦得皮包骨头……梅玉凤曾被警察用手铐脚镣摧残,曾被四肢绑在铁床上四天四夜……儿子二零零一年结婚,女儿二零零三年结婚时,她都不在身边,而在监狱、劳教所里受苦,先生二零零六年因病去世,和妈妈的遭遇也有很大关系,先生长年累月为她担惊受怕,积忧成疾,过早离世。 二零零二年六、七月份,被关押在东莞市东桥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看守所所长指使牢头将一块故意在垃圾桶里搅拌的肮脏抹布强行塞进她的嘴中,并将她双手双脚固定连铐在通铺床上,铁铐紧紧卡住她的手腕、脚腕,造成她疼痛难忍。由于手脚一直被连铐,梅玉凤无法站立、无法平躺,睡觉时只能弯腰弓背,通宵根本无法入眠。由于连续二十来天弯腰弓背的手脚连铐,她的脊椎骨已极度变形、上半身无法挺直,整个人身体弯曲、身形矮缩,双脚走路一瘸一拐、行动非常艰难。 在梅玉凤身心遭受严重摧残的情况下,还被劫持到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八点多钟,梅玉凤和另三位法轮功学员,在南昌市新建县长堎镇第六中学附近张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构陷,遭新建县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关押到新建县看守所迫害,她拒签保证书。十月十二日,梅玉凤从新建县看守所释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羊年初六,梅玉凤和四位法轮功学员到樟树市讲真相,又失踪了,后来才在社会上听说被当地公安警察抓了,而直到四月底、五月初宜春公安才到梅玉凤家通知她家人,当她家人质问为什么现在才通知时,他们竟然以梅玉凤不告知自己的身份来搪塞,而女儿了解,警察曾经面对被抓的他们说:“你们不报姓名,我们心里也是有数的。”女儿去过樟树四次找国保局,去过宜春两次找看守所,想探望妈妈,都被拒绝,见不到妈妈梅玉凤。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上午十点多钟,江西省樟树市法院借用宜春市中级法院的法庭,对南昌市江兰英、陈小娟、熊泉妹、梅玉凤、王洪华(男)五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冤判,江兰英非法判刑三年半,陈晓娟、熊泉妹、梅玉凤、王洪华各被判刑三年。江兰英等五人不服冤判,当庭提出上诉。 宜春市中级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对江兰英等五人秘密宣判,维持原判,然后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将江兰英、陈晓娟、熊泉妹、梅玉凤四人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王洪华亦被送到监狱迫害(具体监狱不明)。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的王洪华(男)、南昌市的陈小娟、熊泉妹、梅玉凤结束三年的非法刑期,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南昌市西湖区社保局停发梅玉凤的养老金。理由”是: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梅玉凤因信仰法轮功被非法判刑三年,期间所发放的养老金要全部扣回。而实际情况是:在梅玉凤三年服刑期间,她的女儿只代领了12000元养老金,其余的都没有领取。在梅玉凤被释放后,这12000元养老金已全部被西湖区社保局扣回,何来的“上交三年全部养老金”?西湖区社保局这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又罔顾事实的停发梅玉凤养老金的枉法行为,使她失去唯一的经济来源。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左右,梅玉凤从菜场买菜回家,还没到门口就被南昌市手表厂居委会的三个工作人员和上海路派出所身着便衣的几个警察绑架进黑色汽车送往派出所关押,然后他们再次开着这辆黑色的车回头到梅玉凤家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后来,她一直被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迫害。 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长达一年的关押中,恶劣的生活环境、疫情期间的高压管理,使她身体出现严重不适,曾两次被送往南昌市中寰医院(公安监管医院)治疗。 目前由于疫情,江西省监狱都已停止会见、上账。曾有家属奔波几百里到监狱询问,监狱回答只能通过银行账号上账,可打监狱门口张贴的电话号码进行进一步查询时,电话却无人接听,家属只好无奈返回。这种高压管理使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处境更加艰难。 近悉,江西省南昌市手表厂的退休职工梅玉凤老太太,已于二零二二年初被非法判刑两年,已被送往江西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迫害类型: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抄家;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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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地址:宜春北路895号;电话:(0795)3595304 ,邮编:336000宜春市中级法院院长:何春芽;
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刘永超;
中级法院审判员:孙疆;
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吴忠阳
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甘恩明;
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帅晓东;
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范桂云;
中级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黄军毅;
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张豫军;
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李刚;
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邓建辉;
中级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李航;
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纯清;
中级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周晟;
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李宏;
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陈文建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卢树立、黄锐琴、胡厚生、吴燕、徐瑾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昌女子劳教所
三水劳教所
江西省女子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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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静敏
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南昌市第二看守所
江西省女子监狱
新建县看守所
樟树市法院
宜春市中级法院
青山湖区公安分局
江西省监狱局
西湖区社保局
手表厂居委会
上海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8月3日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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