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祖珍
简介:
潘祖珍(Pan,Zuzhen),
女 ,
47岁 ,
5山东惠民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六月山东惠民县潘祖珍 张学梅 陈红霞 杨玉兰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日前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控告江泽民在任职期间对他们与众多的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等灭绝政策,给这些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四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潘祖珍女士二零一五年四月被非法判三年,目前在监狱遭迫害。 潘祖珍的丈夫陈述说:“我妻子是一九九八年八月开始炼法轮功的,修炼前得了乳腺癌,浑身没有一点力气,家庭不和,和婆婆经常吵架,通过修炼法轮功,简直完全变了一个人,病也好了身体也有劲了,家庭和睦了。因大法被诬蔑,进京上访后被李庄派出所抓去毒打,在雪地里罚站三天,还非法抄家两次,家里仅有的四百斤麦子被抢走,还有大法书籍、两台电视机。 二零一二年四月份因传播大法的美好,被非法劳教两年, 回家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号去赶集时给朋友说法轮功能祛病健身时,被高青县木里派出所非法抓捕,并抢走了电动车和身上的所有钱财,非法关押在淄博市张店区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三月份被高青检察院非法诬告,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六号被高青县法院非法诬判三年,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号被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惠民县多位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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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
济南市女子劳教所
济南市女子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山东省兴业发展公司)
高青县木里派出所
高青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3月4日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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