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宏
简介:
冯志宏(Feng,Zhihong),
女 ,
七十多岁 ,
山东潍坊大法弟子。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下午约三点左右,七旬老人冯志宏女士走出家门去办事,突然被一群便衣警察围上,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连拉带拽的将冯志宏强行塞进了事先埋伏在小区里的一辆黑色轿车里,警察并抢走了冯志宏的背包(内有六十多元钱、身份证和其它物品)。 在车内警察不让喝水、不让说话,一直在给她录像,便衣警察抢走了冯志宏的家门钥匙,闯入冯志宏家,当时冯志宏的儿子杨峰正在家,恶警把冯志宏家翻了个底朝天,又将杨峰反铐双臂扭掣双肩塞进另一辆车内。 绑架冯志宏、杨峰母子是天桥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黄健带领大桥镇派出所、堤口路派出所等十多名警察共同实施的。作恶绑架之时,天桥分局国保大队长黄健叫嚣:“只要从冯家出来的人都抓。”这是起预谋已久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下午,济南市天桥区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抢走现金一千元、两个电脑笔记本、打印机二台、摩托车一辆、相机一台、微型DVD一台、手机六个、书、电话本、房屋合同、保单等财物,第二天晚上九点多,天桥区国保大队又指示堤口路派出所派人又抄了冯志宏家的储藏间,抢走很多私人物品,没有任何清单。大部分财物没有归还。 冯志宏、杨峰母子先是被绑架到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派出所,非法审讯到晚上十一点左右,之后,济南市天桥区国保又将冯志宏、杨峰母子非法押送到堤口路派出所继续审讯绑架。冯志宏被关在仅能容两个人那么大的小屋里,闷得喘不上气儿来,几乎窒息,心脏病复发。杨峰也被单独关在一个小屋里。警察两次将他带出去非法审讯。 七月四日凌晨一点多,在大桥镇派出所和堤口路派出所关押审讯期间,大桥镇派出所和堤口路派出所警察伙同济南市610洗脑班恶警毛木林,采用伪善诱骗方式逼迫冯志宏放弃真、善、忍信仰。在大桥镇派出所和堤口路派出所共关三十二个小时后,堤口路派出所警察将冯志宏和杨峰被送到仲宫镇济南看守所非法关押。堤口路派出所所长杨楠(警号:010164)说,关押是天桥区国保大队批准的。冯志宏老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后,堤口路派出所所长杨楠又与济南市610洗脑班头目毕思良,用诱骗形式引诱冯志宏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后被冯志宏老人识破。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冯志宏老人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才回到家中,天桥区公安国保大队再次侵犯人权,指示堤口路派出所非法扣押冯志宏的身份证,在老人居住小区派恶人随时监视她出入,剥夺冯志宏的人身自由。要求老人不经允诺不得离开济南去看十四岁的孙女(孩子的爸爸、妈妈、姥姥都被非法关押,孩子无家可归,只好寄养在亲戚家中)。当冯志宏去潍坊看儿媳,堤口路派出所姓刘的副所长打电话强迫她立即回来。 堤口路派出所强迫冯志宏在派出所的地下室采血(难道是为活体摘取器官做准备吗?)。冯志宏本来心脏就不好,又气又急昏晕倒在地。冯志宏苏醒后告诫他们:你们在犯罪。堤口路派出所所长杨楠竟然毫无人性的说:“我是工作,上边叫我做的,犯罪也是上边犯罪,作恶也是上边作恶,报应也是上边报应。”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冯志宏老人从大桥镇派出所要回被抢走的摩托车,他们说其它的物品到济南市国保局去问,冯志宏老人八月五日上午去济南市公安局反映情况被天桥分局一位姓刘的截下,问完情况,姓刘的说一句办案不规范,要老人第二天到天桥分局找他。 八月六日冯志宏在天桥分局见到国保大队长黄健,问他为什么抓她?他说:“那天只要从你家里出来的都抓。”当黄健知道冯志宏老人将摩托车要回了后污蔑称:“我要知道就不给你,那是作案工具。”并威胁冯志宏:需要时你必须送回来。 天桥区公安国保大队长黄健从冯志宏家抢走了一千元现金,冯志宏老人拖着疲惫的身体多次去天桥区公安国保大队追要,黄健开始不承认,后来不得不承认但是不给冯志宏,经多次去要,旧历八月十二日经天桥区公安国保副大队长袁玉强的手还冯志宏。其它财物至今没有还。 二零一四年冬天,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杨峰身体非常不好,不能吃饭,脸浮肿。看守所还强迫他奴役劳动。 经天桥区公安国保大队构陷证据,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十八时,杨峰被天桥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冯志宏老人从看守所回来后,八月四日开始奔走在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公安分局、天桥区公安国保大队、检察院之间。为儿子伸冤,要求还儿子自由。 十一月二十一日天桥区检察院退检后,冯志宏老人几次到公安局案审中队法制科讲真相要人(负责人姓冯。电话55537749)。退检后天桥区公安国保大队补查所谓证据后必须通过公安局案审中队才能再转到检察院,当时问检察院案管科将卷宗退到哪里时,他们都不告诉,天桥区国保怕担责任说与他们无关,又把冯志宏老人推回到检察院。就这样检察院与天桥区国保互相推,踢来踢去,都不担责任。其实天桥区国保大队就是主要绑架与主要作恶的凶犯。检察院第二次退检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份。 迫害杨峰的卷宗又回到检察院公诉科王晓敬后。冯志宏老人给她打电话,王晓敬不接电话,冯志宏老人二次给她写劝善信,她拒绝听真相还是一意孤行。因迫害证据不足,王晓敬又到看守所找杨峰引诱,反复盘问,不择手段的逼供,再次捏造证据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把杨峰起诉到天桥区法院。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监视/跟踪;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济南市610洗脑班主任毕思良被举报
济南市天桥区国保大队对冯志宏等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济南看守所(刘长山看守所)
天桥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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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
刘长山洗脑班(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
:
毛木林
济南市洗脑班
:
毕思良
天桥区检察院
:
王晓敬
堤口路派出所
:
杨楠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19日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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