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山东惠民县于德花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日前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控告江泽民在任职期间对他们与众多的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等灭绝政策,给这些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法轮功学员熊宝凤、赵光新、陈红艳、周延凤、李元凤、孟祥平、任立梅、于德花、李东双,他们虽未遭到身体迫害,但被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心理和精神遭受巨大压力。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惠民县多位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共中央 : 江泽民
更新日期: 2015年7月8日 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