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韩淑芹在松岭区户外炼功,被松岭公安局、派出所警察绑架到了松岭第二派出所,所长耿军等逼迫韩淑芹写保证书、签字,韩淑芹不配合他们,就被从早晨关押到下午。一次,韩淑芹到松岭复印社去复印大法师父的经文,被人告到派出所,第二派出所所长耿军闯入韩淑芹家,抢走了韩淑芹的两本大法书。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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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松岭派出所 松岭区第二派出所 : 耿军 松岭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15年7月14日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