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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闻锋


酷刑演示:罚坐,长时间一种姿势坐在塑料小凳子上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简介:
金闻锋
(Jin,Wenfeng), 男 , 38岁 , 原在上海宝钢股份公司技术部(现制造管理部)检测中心电炉分析室工作。

二零一五年九月,法轮功学员金闻锋要求法办江泽民,恢复法轮功及创始人的名誉,释放所有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江泽民一手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及公检法司之上的恐怖组织──相当于纳粹盖世太保的「610办公室」,在全国范围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610办公室」系统地对坚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导致十六年来法轮功学员广泛遭受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

下面是金闻锋陈述他本人被迫害经历:

我原在上海宝钢股份公司技术部(现制造管理部)检测中心电炉分析室工作,于一九九八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下班途中,我被上海宝山分局国保科非法抓捕,关进宝山看守所,被非法上铐九天,期间在审讯室被审了三夜二天,警察不让我睡觉。八月下旬,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非法劳教两年,却不给看劳教判决书。我在看守所里按规定提出申诉,却没有任何响应。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我被非法押往江苏大丰上海第一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集中关押上海法轮功学员的中队)关在九号间,四名劳教犯看我一人。组长戴文虎(黑龙江人)规定要我坐小板凳,面朝北窗(后窗),腰挺直,脚和膝盖并拢,大腿和小腿成直角,双手放在膝盖上。每天六点左右起床,晚上十、十一点睡觉,刷牙、洗脸、吃饭、大小便、军训都在房间里,其余时间就这样坐,不准动。按队长讲要这样严管一至一个半月,当时我坚决抵制,不配合他们,因此严管也就没有搞下去。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凌晨,我们全中队突然被全部调回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五大队。法轮功学员集中关在底层一中队,个别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其它大队下属中队。我由于抵制迫害,拒绝穿劳教服,被先后关在三中队、四中队,后关进了三所严管一个月,以后关到了三所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就是后来调到专管中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项建中。他曾经当着我单位里来看我的人的面讲,在劳教所里就是心理上折磨,肉体上摧残,他还曾讲过杀一个人是杀人犯,杀成千上万的人就是「英雄」的歪理。充份暴露出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丑恶、凶残的真面目。

二零零三年五月下旬,我被调到专管中队,经历了以下几种酷刑折磨:1、坐小老虎凳,这是一种绕线圈的小圆凳,三十几厘米高,腰要挺直,小腿与地面垂直,双脚并拢,面对墙上贴着诬蔑大法的几行字,不许闭眼。动作稍不到位,立刻遭到一顿毒打:一种打法叫「抄蹄筋」──恶人用手抓我的大腿筋,用拳头狠打,用脚猛踢大腿两侧;不到三天,大腿下的皮肤一片紫黑色,走路像一脚踏空了,一瘸一拐的。腿不能弯,不能蹲,坐小圆凳时,必须扑倒在地上,用手撑着爬上圆凳坐上去。
2、将我摁在墙角边坐在地上,恶人司导龙先用脚尖踢我后腰,后用脚跟猛踹,用膝盖猛顶后椎骨。
3、不给睡觉,恶人轮流看着。
4、撕大腿:一人捂嘴、二人摁住手臂,再有一人把一个方凳塞在我两腿之间,另有二人用力把两腿向两边掰开,撕裂大腿。参与迫害恶警是以项建中为首的中队警察,包夹的恶人有:金杨官、占寿文、王大成、司导龙等。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七日被释放。

二零零三年七月被安排在宝钢下属的上海宝钢开发总公司新事业公司工作(未被安排在原单位,这也是迫害)。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宝钢「610」负责人吴金耀伙同宝山分局国保科及「帮教」成员突然来到我工作处,意图绑我去洗脑班,我坚决抵制;他们又向我家人和同事保证:先去看看,晚上回家。我就去了青浦洗脑班看了,晚上九点回家。第二天,让我到公司谈话,在公司我说可以在这里公开做对我的「教育工作」,但他们不同意,还对我保证说可以每周周一送我去青浦洗脑班周六接我回来,把我骗去了洗脑班。在洗脑班里,白天有三个人看着,放诽谤大法的录像带逼着我看;晚上有两个人陪着睡,门反锁。他们经常恐吓、威逼,手段十分邪恶。一个星期后他们失言了,第二个星期后,我绝食抗议,第二天单位来人接我回家过双休日,我回来后坚决不去洗脑班了,因为我觉得我又没犯法,凭甚么要去洗脑班像犯人一样听他们训斥失去自由,七月七日我去单位照常上班。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我在上班时被宝江公安分局国保人员非法绑架至宝江分局,后被非法关押于宝江看守所,期间在审讯室呆了三夜二天,恶警不让我睡觉。还威胁我说要开除杨某某(以其看过我给的《转法轮》为由),最后见问不出甚么,就以我给他人看法轮功书籍是违反公安六条为由非法劳教我二年。

二零零六年四月,我又被非法押往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法轮功专管中队,这时的专管中队已经搬到了三所医院里面的一幢大楼的三楼。期间被强迫无时间限制地面壁坐于方凳,墙上贴着法轮功是X教的字,眼睛不许闭着,从早上五点多一直到第二天凌晨一两点;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被包夹犯人按着头往墙上撞。期间,宝钢派人来劳教所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我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被释放,为了工作的事去问过宝钢劳资科,答复是按合同规定被劳教可以开除,不管当事人承不承认劳教的合法性。我也向当时的宝钢领导寄过挂号信,但没有收到回复。

●控告的法律依据
本人因坚守信仰履行公民合法权益而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劳教。责任单位触犯了:《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四十一条: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人人享有主张发表意见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不论口头、书写、印刷、采取艺术形式或任何媒介。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

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上海市宝江公安分局、上海市青浦劳教所对本人施用酷刑,触犯了《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构成了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上海市宝江公安分局用非法手段入侵住宅非法搜查,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九条和《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上海市610办公室、上海市宝山区610办公室属非法机构。无权干涉国政,更无权干涉人信仰!此机构凌驾宪法、公检法之上,指使各部门迫害法轮功及其修炼者,此机构的成员已构成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罪。

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惩办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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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8日下班途中,金闻锋被上海宝山分局国保科非法抓捕,关进宝山看守所。被非法上铐9天,期间在审讯室呆了三夜二天不让睡觉。8月下旬它们以“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判他劳教两年。他在看守所里按规定提出申诉,却无任何回应。

2001年10月23日,金闻锋被非法押往江苏大丰上海第一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组长戴文虎(黑龙江人)规定要他坐小板凳。每天6点左右起床,晚上10-11点睡觉,其余时间就这样坐,不准动。

2003年5月下旬,金闻锋被调到专管中队,经历了以下几种酷刑折磨:1、坐小老虎凳,面对墙上贴着诬蔑大法的几行字,不许闭眼。动作稍不到位,立刻遭到一顿毒打:一种打法叫“抄蹄筋”--恶人用手抓他的大腿筋,用拳头狠打,用脚猛踢大腿两侧。2、将他摁在墙角边坐在地上,恶人司导龙先用脚尖踢他后腰,后用脚跟猛踹,用膝盖猛顶后椎骨。3、不给睡觉。4、撕大腿:有二人用力把两腿向两边掰开,撕裂大腿。 参与迫害的恶人有:金杨官、占寿文、王大成、司导龙等。2003年7月17日被释放。

2004年6月14日下午,宝钢“610”负责人吴金耀伙同宝山分局国保科及“帮教”成员突然来到金闻锋工作处,意图绑他去洗脑班,他坚决抵制;它们又向金闻锋家人和同事保证:先去看看,晚上回家。金闻锋就去了青浦洗脑班看了,晚上九点回家。

2004年6月15日,让金闻锋到公司谈话,把他骗去洗脑班。两个星期后,他绝食抗议。7月7日回单位上班。在洗脑班的两个星期里,白天晚上均有人人看着,逼看诽谤大法的录像带;经常恐吓、威逼,手段十分邪恶。

2006年3月9日下午,金闻锋遭宝江分局绑架,随后其工作场所和住所也被非法搜查,大量与大法有关的资料和物品被抄走。

迫害类型:
剥夺睡眠坐小板凳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罚坐不准动军训严管谎诈绑架/劫持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威胁/恐吓逼迫放弃信仰精神酷刑监视/跟踪看管/蹲坑用篡改后的经文来欺骗大法弟子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毒打/殴打推、掰、撅老虎凳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关押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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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恶警:中队长项建中、曾磊
单位“帮教”成员:董福荣--宝钢制造管理部工会主席兼纪委书记
李天纺--宝钢制造管理部检测中心总支书记
吴金耀--宝钢集团公司党办、610成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上海洗脑班)地址:上海<p>洗脑班头目蒋绮琼13918092785 18901896121。
中央610办公室幕后黑手是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
青浦洗脑班(上海洗脑班)(奉贤区洗脑班)上海市“法制学校”(青浦洗脑班)<br>地址:上海外青松公路7968号 (以前登的是7936号是错的,其实没有这个号)邮编201700<br>电话:021-69219122,021-69207773-1310<p>
上海市610办公室上海市610办公室:徐宪和,业露华,曹秋建,陈积芳,马杰富,顾永和,李根林,黄佩荣,蒋琦琼13918092785 18901896121,董乃谦(上海市公安局在2004年12月从原来的黄浦区福州路185号搬迁到了静安区武宁南路128号(上海市610与上海市情报安全局也搬到了那里)。)<br>公安热线:021-962110或021-62310110 转610 邮编:200042<br>如果总机不肯转,可以先找其它部门,然后通过那里的警察转到610。<br>李红(主任2012);陈丽萍(二处副处长2012);曹德本(处长2012);业露华(副主任2011 2006);黄金杰(2011现任政策研究处处长,拟任副巡视员);江宪法(2010拟任主任);曹秋建(女 副主任2010 2009) ;陈丽萍(宣传教育处副处长2009) ;刘俊祥(宣传教育处处长2007 原杨浦区610办主任) ;徐宪和(2006年2月任主任) ;顾永和(2006年2月免主任) ;周国雄(主任2001年至2002年左右) ;倪蓉(女 副主任1999至2002年左右)
上海市第三劳教所(青东农场)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天圣庄<br>邮编:201701<br>电话号码:劳教所总机021─69207113转分机, 69208727 69209023<br>所长办公室电话021-69208726 69208563<br>一大队(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是所谓直属中队): 021-69209023<br>其它:69208086、69208248、69208249、69208082<br>管理科 021-69208735,科长021-69208736<br>监督电话 021-69208757(白天), 021-69208733(夜间)<br>其它:69208756,69208757,69208716,69208727,69208710,69208715,69208751, 69208752,69208753,69208754,69208755,69208338,69208090, 69208722,69208357,69208086,69208248,69208249,69208082, 69208250<br>警卫中队电话:021-69208251<br>警卫中队大队长金永祥手机13801758494<br>查科长管教科长13916226183<br>上海市第三劳教所部份警察名单<br>王姓政委:警号3130002 原管理副所长,直接负责被非法送三所劳教的法轮功学员。<br>金姓科长:警号3130413,管理科正科长,直接负责管理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陆幸国被迫害致死后,金曾遭断腿之报,在法轮功学员反复讲真相后开始有所改变。<br>刘建功:警号3130307,管理科副科长<br> : 金杨官占寿文王大成司导龙项建中
上海市第一劳教所上海大丰第一劳教所 : 戴文虎
上海青浦女子劳教所
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上海第三劳动教养所男所<br>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天圣庄<br>邮编:201701<br>电话号码:劳教所总机021─69207113转分机, 69208727 69209023<br>所长办公室电话021-69208726 69208563<br>一大队(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是所谓直属中队): 021-69209023<br>其它:69208086、69208248、69208249、69208082<br>管理科 021-69208735,科长021-69208736<br>监督电话 021-69208757(白天), 021-69208733(夜间)<br>其它:69208756,69208757,69208716,69208727,69208710,69208715,69208751, 69208752,69208753,69208754,69208755,69208338,69208090, 69208722,69208357,69208086,69208248,69208249,69208082, 69208250<br>警卫中队电话:021-69208251<br>警卫中队大队长金永祥手机13801758494<br>查科长狱警科长13916226183 <br>
宝山区公安分局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br>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199号,邮编:201900<br>电话:021-56608111*30211<br>信访:56608111*50333、021-28950081<br>局长姚志荣,电话号码:021-56698696<br>局长杨杰、政委李征静<p>国保处<br>地址:铁力路999号 电话:021-56608111转50334<br>国保处长:陈海青021-28950349,13816690423,13761207711<br>国保科长:仇峰(现已转任派出所所长)手机13918276949<br>国保处警察:杨跃飞、陈克赟、卜霆钧、尹小强 丁莉、彭长华手机: 13918276949<br>电话:021-28950349,56602253(外线电话)<p>上海宝山区六一零国保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588号 邮编:201900 电话号码:021--56608111*30211
宝山区看守所地址:上海市月罗公路2101号,邮政编码:201908<br>电话:66860901<br>所长:沈迎春 021-28959530<br>副所长:顾亮、王诚 021-28959533<br>检察院驻宝山区看守所:科长吕建伟28959547谭启敏66861828徐妙忠、童岳峰、肖志强<br>
宝山区610办公室宝山区“610办公室”:021-28950334或28950332、36071625<br>宝山区“610”主任范某13002155622<br>宝山区“610”处长021-56691538<br>宝山区“610”科长袭某56691538、13918276949<br>宝山区“610”办公室:李丽芳 021-36070123<br>王某,电话:18221837169<br>宝山区六一零国保处<br>地址: 盘古路588号 电话:56608111转50334、50336<br>宝山区六一零办公室处长姓仇 直线电话:56691538<br>
宝山分局国保科
上海法制学习班上海法制教育学校<br>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68号<br>邮编:201700<br>电话号码:(021)021-69219122,(021)69207773,021-69209467<br>后勤科:(021)69207777<p>部份不法人员名单:<br>校长:陈丽萍<br>校长:周建华<br>政委:赵××,女,60岁左右。<br>骨干:陈莺莺,50多岁,马脸,戴黑框眼镜,很邪恶。<br>帮教:陆萍,女,38~40岁之间。体形较瘦。<br>帮教:殷新年,女。<br>帮教:周昀,女。<br>帮教:崔世风,女。<br>帮教:薛星火,男。<br>帮教:王方略,男。<br>帮教:杨文萍<br>帮教:谭宝凤<br>帮教:张秀英<br>帮教张桂林电话:62207663(家)
宝江公安分局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湄浦路331号
上海宝钢股份公司联系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指挥中心<br>电  话: 86-21-26647000<br>传  真: 86-21-26646999 : 吴金耀
宝江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3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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