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长英
简介:
吕长英(Lu:,Changying),
女 ,
76岁 ,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罗民湖、朱玉莲、李世霞、邓桂英、高琼仙、吕长英等六位老年法轮功学员,日前(二零一五年七月)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分别寄给最高检察院或最高法院。通过上网查询两高都已签收。 他们在控告状当中陈述:“法轮大法至今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使上亿人身心受益。我们修炼前一身的病痛是法轮大法给了我们身心的健康和快乐,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江泽民在任职期间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实施的灭绝政策,对我们这样的老人也不放过。被关押、被劳教使我们和亲人十六年都在痛苦和担惊受怕中煎熬。正是在江泽民策划、指挥下,才导致我们遭受了难以承受的绑架、关押、劳教和判刑等迫害,致使身体和精神遭受了巨大的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捍卫公民的合法权利,更为中华民族免于沦陷道德崩溃的泥淖,要求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追究江泽民的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吕长英女士叙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实: “我是昆明粮食局退休职工。从小体弱多病、疾病缠身,对生活失去信心。一九九八年,经人介绍我修炼了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人,学法轮功不长时间,我就无病一身轻。我非常感谢李洪志师父和大法的救度之恩,使我对生活从新充满了希望。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了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使几百万大法弟子失去生命,使亿万世人被毒害。多年来我经常被派出所警察骚扰,被谎言欺骗的世人恶意举报,还曾两次被绑架、逼供。”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10点左右,昆明市六名法轮功学员:朱玉莲(57岁)、李世霞(66岁)、瞿月仙(80岁)、高琼仙(78岁)、吕长英(76岁)、邓桂英(73岁),在晋宁上算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两辆警车把她们绑架到晋宁派出所,接着带到晋宁医院,对她们搜身、照相、全身各部位检查一遍、脱光衣服透视、B超,每人抽一管血等;随后,又把她们带到昆明市公安局,又重复一遍体检,每人又被抽一管血,折腾到25日,带回公安局。 最后70岁以上的4名学员,家属去要人,每家交了罚金2000元后,以“取保候审”放回家,她们如今都感到头晕、难受;朱玉莲和李世霞拘留于昆明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被晋宁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晋宁法院非法开庭审判五名法轮功学员。当天主持庭审的是一名男法官名叫黄锦,他和另一名法官张秀琴、陪审员吴杰组成三人合议庭。检察院的公诉人是马云洁和杨艳鹏。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昆明市晋宁区法院对五名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刑:朱玉莲三年,李世霞、高琼仙、吕长英二年缓刑三年,瞿月仙一年半缓刑二年。朱玉莲等五人都已经上诉。 二零一八年三月中旬,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对上诉的五位法轮功学员朱玉莲、李世霞、高琼仙、吕长英、瞿月仙做出维持原判的违法判决:朱玉莲三年,李世霞、高琼仙、吕长英二年缓刑三年,瞿月仙一年半缓刑二年。 从二零一八年三月底开始,就不停的有自称是司法局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要求吕长英、高琼仙、李世霞去所在办事处汇报情况。三人没有犯罪被非法判缓刑,还要每月汇报思想,家属们表示抗议和拒绝,老人们也表示不能理解不能配合。
迫害类型:
骚扰;
恶人举报;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抽血;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昆明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被查
参与迫害-昆明国保支队长张亚明遭恶报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云南省昆明市五位法轮功学员上诉遭非法维持原判
修炼法轮功获健康-昆明市75岁高琼仙被非法判刑
昆明五位法轮功学员遭晋宁区法院非法判刑
昆明朱玉莲、李世霞、瞿月仙、高琼仙、吕长英面临非法庭审
昆明市朱玉莲等五人被非法起诉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35792.html#161020234
云南昆明朱玉莲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昆明六名老年法轮功学员控告首恶江泽民
相关单位及个人:
当时公安局通知家属的电话:13908844496
当时非法审讯人员:王丽萍、江某(警号55331)经办:李伟(警号01790)其它经办:警号0035 0045 0036 0002
2016年9月27日早
晋宁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昆明昆阳镇郑和路,邮编:650600
朱立: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继荣 :中共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杨晋昆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
刘文林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马云洁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何 莹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李光林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唐 颢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晋城检察室主任
袁东林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副局长
晋宁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
侯晓冰:党委书记、局长
杨丹:党委副书记、政委
李永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韩玉龙: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智:党委委员、副局长
普立新: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斌: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晖:党委委员、警令部主任
冯元亮 :晋宁县公安局昆阳派出所所长兼中共晋宁县委昆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黄毓林 :晋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闫国栋 :晋宁县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
晋宁上蒜镇河泊所村证人:李进、杨思明、张树强、杨李陈、陶钧、高社玲、蔡树林、赵树枝、徐会英、计会英、王能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公安局
晋宁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10日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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