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学敏
简介:
于学敏(Yu,Xuemin),
男 ,
65岁 ,
齐齐哈尔市法轮大法学员,曾是齐齐哈尔市一级教师,现居住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于学敏大学学历,退休前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自来水公司从事职工教育工作,是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曾任职教师、教育科长、供水分校副校长等职务。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于学敏二次被非法关押到齐齐哈尔市六一零强制单位办的洗脑班(约二十天),地址在自来水公司东南水厂,每人一屋,派一同事看管,要求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要求学习批判法轮功的资料,要求按照他们编制的谎言材料诬蔑师父诽谤大法。达不到目的,又将于学敏送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拘留,约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于学敏被绑架至铁锋区北局宅派出所,一天一夜后,被送至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后来又送到双合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不“转化”又加期一个半月,计十三个半月。 在劳教所的十三个半月里,吃的是发了霉的粮食,喝的是苍蝇汤(就是几个菜叶一锅汤,上面漂着很多死苍蝇);喝的水、洗澡的水全是凉水,冬天洗完头到外面,用梳子一梳,掉下来的都是冰碴;劳教所强迫于学敏每天没日没夜的干活,生产剧毒的农药,那时脸、手天天红肿,眼睛还不时的淌眼泪。没有休息日,活多了还要加班;劳教所不许大法弟子炼功,谁炼功便遭打骂、体罚或酷刑。劳教所重点是“转化”学员,即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不放弃就加期、不让家人探视等;于学敏写申诉书向省劳教局反映情况和提起对非法劳教的申诉,权利被剥夺,回说:法轮功一律不予申诉,显然是上面的意思。 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单位停发了于学敏十三半个月的工资,回来后找到纪检委书记(当时他主抓迫害法轮功的事),要求补发工资,被拒绝,单位还将于学敏原来退休工资(内退)比例由百分之一百降到百分之九十,直到二零零六年于学敏正式退休,才与其他人拉平。 二零零三年,于学敏在北京照顾年近八十的老母,不知何因,齐市建华区东石场派出所派两个警察来到母亲家“拜访”, 于学敏不配合离家出走,过了一段流离失所的生活,没有钱,没有住处,没有亲人,当时于学敏五十三岁,打工又没人要,处境可想而知。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于学敏和家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家人每天都在提心吊胆担忧。在非法关押期间,丈夫灰白的头发变成了满头白发,他用抽烟喝酒打发时光,周围人们冷漠、歧视的眼神,不理解的人饭后茶余的谈资,都深深的刺激着他。用孩子同学的一句话:你爸至少老了十岁。不到六十岁,他就撒手人寰,离开了人间。母亲在世时,经常神志恍惚,害怕、担忧、心灵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于学敏请求最高检察院依法对江泽民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尽快将江泽民抓捕归案,提起公诉,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体罚;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退休副校长要求对江泽民提起公诉
责任单位及恶人:
齐齐哈尔双合女子劳教所
齐齐哈尔市610办公室
北局宅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7月28日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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