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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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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燕

简介:
王秀燕
(Wang,Xiuyan),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东宁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上午,法轮功学员蒋文华、张忠、吕树彬、赵加宽、王秀艳、李梅莲和刘士影开车去林区中股流和三节砬子等地送新年福字、真相资料等,回来的途中被绥阳林业公安局绑架、非法抄家、构陷。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绥阳林业法院对这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律师们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从法律、人权等多方面对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法院拿出所谓的“证据”时,黎雄兵律师拿着一张新年“福”字对在场的所有人说:这就是我的当事人所谓的犯罪证据,你们看好这是个“福”字,过年送福多吉祥,四面写的“真善忍好”,如都能做到“真善忍”不好吗?我的当事人被迫害到站不起来,不能走路,他却不恨任何人。

几位法轮功学员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同时谈到了修炼后的受益过程。李梅莲谈到了她在修炼前二十多年的白血病,多方寻医无果,在修炼后不知不觉中就好了。 她说自己就想把这么好的事让更多人都知道。张忠也从法律的角度,一条一条的列举出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的合法;蒋文华也谈到从法院拿出的证据录像中也看到了世人都很自愿接过福字与真相资料,还都说谢谢。

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上午九点时,绥阳林业法院刑庭庭长谢长城带领七、八名法院人员,到看守所宣读了对东宁县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处罚决定,非法判蒋文华、张忠、刘士影4年,吕树彬3年半,王秀燕、赵家宽、李梅莲3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抄家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原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朱乃振的罪恶
黑龙江省绥阳林业法院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相关单位及个人:
绥阳林业局公检法系统主要参与迫害策划者: 政法委书记:王志东 13351732377 3720805 (直接参与迫害) 公安局副局长:林静15145328383 (主管迫害法轮功,直接迫害者) 法院院长:毛江省15046310666 法院副院长:郑有为845111-735 法院副院长:赵殿忠13704634966 845111-736 法院副院长:张振海13069825008 845111-734 谢长城(刑庭庭长,这次开庭的主审,直接迫害者)13199383656 845111-743 么洪义(林业公安局局长)13836340267 林静(林业公安局副局长)15145328383 荆全国(林业公安局副局长)13359699331 3721180 林君(林业公安局副局长) 杨喜志(党委副书记 政委)13836340287 刘彦海(党委书记) 闫宝善 国保大队 杨锡军(国保大队大队长)13019058749 3720283(宅) (直接迫害者) 张东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13514526766 18003632989 (直接迫害者) 毕俊思13836346543 刘万志13836347978 王京琦13836399856 于艳丽18245313567 绥阳林业检察院 孙文生13836320829 王景波13303633990 张金燕(公诉科)13836342887 (直接迫害者)

责任单位及恶人:
绥阳林业公安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东宁县    邮编:157212<br>么洪义(林业公安局局长)13836340267<br>林静(林业公安局副局长)15145328383<br>荆全国(林业公安局副局长)13359699331 3721180<br>林君(林业公安局副局长)<br>杨喜志(党委副书记 政委)13836340287<br>刘彦海(党委书记)<br>闫宝善<br>国保大队<br>杨锡军(国保大队大队长)13019058749 3720283(宅) (直接迫害者)<br>张东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13514526766 18003632989 (直接迫害者)<br>毕俊思13836346543<br>刘万志13836347978<br>王京琦13836399856<br>于艳丽18245313567
绥阳林业法院毛江省(法院院长)15046310666<br>张振海(法院副院长)13069825008 845111-734<br>赵殿忠(法院副院长)13704634966 845111-736<br>郑有为(法院副院长)845111-735<br>王孝严(立案庭长)845111-739<br>王忠山845111-739<br>刑庭<br>谢长城(刑庭庭长)主管13199383656 845111-743<br>于明鑫(书记员)845111-743<br>法警队<br>陆勇(法警队队长)845111-752<br>郑玲玲(法警)845111-753<br>刘春刚(法警)845111-754<br>王刚(法警)845111-754<br> : 谢长城
绥阳林业检察院孙文生13836320829<br>王景波13303633990<br>张金燕(公诉科)13836342887 (直接迫害者)<br>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24日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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