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杨励

简介:
杨励
(Yang,Li), 女 , 48岁 ,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家住昆明市五华区江东境界小区。

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杨惠兰、杨励母女以及另外两位法轮功学员刘艳、袁轶群到玉溪市澄江县游玩,被澄江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在国保大队将四人分别关押、审讯。杨惠兰被强迫坐在铁椅子上两天一夜。

到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晚,在被强行采指纹、按手印后,家人交了一万元的保证金(后退还),杨惠兰被“取保候”审放回。刘艳、袁轶群、杨励则被送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五月六日,澄江县检察院澄检刑诉[2015]38号起诉书非法起诉四位法轮功学员,检察员:徐坚、赵婵。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玉溪市澄江法院非法对刘艳、袁轶群、杨励、杨惠兰开庭。两位律师依法辩护,表示当事人无罪,要求释放。法庭上,刘艳和袁轶群声明自己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提升道德,没有危害社会,法轮功不是邪教。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和四人去玉溪澄江热水塘玩,将新年台历赠送当地百姓,被澄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2015]澄刑初字第63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刘艳、袁轶群非法判刑三年,对杨惠兰、杨励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审判长:杨爱斌,审判员:刘美菊,陪审员:李耀文,书记员:孙小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杨惠兰、杨励被澄江县法院交由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强制接受社区矫正。(2015)澄刑初字第63号执行通知书。后又转到盘龙区司法局龙泉司法所,每个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填一个表,这个月都干了什么,还要打扫司法所的卫生。社区矫正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一直到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午,昆明市八旬杨惠兰老太和女儿杨励在家中遭五华国保等共八人非法抄家,绑架到五华公安分局,杨惠兰母女二人分别关在两间屋子里非法审讯,其中有一名五华国保人员叫王威(同音,此人在五华国保多年,已非法构陷了多位法轮功学员),审讯中企图以莫须有的事实及罪名构陷二人,一直到晚上七点多钟,强制对她们俩采血、采指纹。面对非法迫害,杨惠兰母女二人拒绝签字,晚上八点多钟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提审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八旬杨惠兰及女儿又遭非法抄家、绑架
昆明80岁杨惠兰被绑架-女婿遭暴力扭按
2015年云南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法院枉法诬判好人
昆明法轮功学员刘艳等四人被非法开庭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审判长:杨爱斌 13988490679 刘美菊 13577721261 公诉人:徐坚、赵禅 澄江县国保立案人:冉玉龙15087722212、李伟强 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 地址:澄江县凤麓镇澄波路西延长线 0877-6685465 五华区公安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屯路805号 邮编:650102 局长:王嘉懿 政委:徐云辉 副局长:金杰 五华区公安分局国保科电话:0871-64145979 五华国保大队值班室电话:0871-64260939 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 队长:丁剑峰 副队长:郭宏伟 国保人员:王威(同音,去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刘艳) 国保大队李姓警察:17787171503 国保大队马姓警察:13678768001 19987167745 警號012992

责任单位及恶人:
红塔区看守所迫害云南省玉溪市穆绍琼责任单位信息:<br>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br>电话 0877-2145199<br>王德宏13987700631<br>副所长王云红13577773366<br>警察孙中明13577720010<br>沈继平15284447791<br>史正华13577720020<br>郭德荣13577720225<br>王德宏13987700631<br>聂剑波13708779053<br>晋勇1398771971<br>闫伟13987701032<br>孙璇13908771980<br>王少平<br>苗玉林<br>杨兆云
澄江法院 : 杨爱斌刘美菊李耀文
澄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澄江县检察院 : 徐坚赵蝉
官渡区司法局
龙泉司法所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29日 01:2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