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发由于不断被迫进洗脑班,无法继续工作, 二零零零年八月被迫离职。后被非法判刑十年、劳教两年。在非法监禁期间,每天被迫从事大量劳动,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造成脱发、胃溃疡、全身脓疮,至今没有痊愈。因夫妇俩皆被非法关押,家中经济来源断失,生活非常贫穷,八岁幼女不能正常生活成长,与之相依为命的婆婆也因此过早离开人世。直接经济损失约达三十万元。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6月1日收到18省55县市162人诉江状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21日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