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淑清
简介:
庄淑清(Zhuang,Shuqing),
女 ,
63岁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1995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之前腰疼腿疼,不能长时间站立,得法之后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感觉,同时心性得到了提高,能按照大法的要求待人处事。1999年7月20日,前中共头目江泽民,在职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发动了对法轮功群体的残酷迫害。以下是对庄淑清人身及经济的迫害事实: (一)2001年,庄淑清在同修家串门,被佳木斯市前进区顺和派出所姓修的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在晚上10点左右,她趁警察没注意,就从派出所走了。 (二)2002年4月22日,庄淑清正在家洗衣服,被佳木斯市南岗派出所姓修的警察(之前绑架她时是在顺和派出所工作)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问2个多小时之后,庄淑清被送到佳木斯看守所,看守所扣留了她身上的300多元和发夹,至今未还。在看守所非法关押20多天之后,庄淑清被送到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直至2005年4月关押期满才被释放。 在佳木斯劳教所,庄淑清被强制转化,让她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每天强制坐小凳17、8个小时,持续迫害一个月左右,也被上大背铐等酷刑折磨,在平时,警察的打骂更是家常便饭。 劳教所为了获取收入,逼迫他们服劳役,挑小豆、补苫布、做手机套、做车垫子、缝地毯、糊盒子等。如果不能完成规定的定额,就会招致警察刘亚东、李秀锦、穆振娟的打骂、体罚。大法学员谢学甫、于春梅、庄淑清、孙雪莲补苫布,穆振娟嫌他们活干的慢,就将他们体罚坐小凳。 2005年3月,劳教所强迫庄淑清和孙雪连、马晓华、李淑梅等大法学员在所谓的“帮教协议”上签字,他们拒绝签字,又遭酷刑迫害。 (三)庄淑清因为被非法劳教,她原来的生意也破产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非法劳教;
逼迫放弃信仰;
打骂;
坐小板凳 ;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庄淑清遭受的迫害
佳木斯劳教所女队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
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孙雪连多次被非法罚款和劳教
佳木斯劳教所以“大背铐”等酷刑折磨万淑英
相关单位及个人:
佳木斯市610宋希明:8607442 佳木斯劳教所管理科:8891940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
李秀锦 ,
穆振娟 ,
刘亚东
佳木斯市看守所
佳木斯市南岗派出所
顺和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3日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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