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雅新
简介:
王雅新(Wang,Yaxin),
女 ,
45岁 ,
河北省唐山法轮功学员,唐山钢铁股份公司高级工程师。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唐钢分局北区派出所所长王永奎以协助了解王雅新丈夫情况为由,把她从单位带到派出所,伙同唐钢分局副局长于立荣及国保大队队长秦联军等人轮番对她非法审讯长达二十多小时,并遭非法搜身、强行翻包,晚上被铐在椅子上不让睡觉。还以孩子威胁她,因为她孩子当时正面临高考,于立荣扬言让她孩子恨我一辈子,给她精神和身体造成很大伤害。三月十四日下午,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她被强行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期间逼迫她家人对她施加压力,强迫她写不炼功保证书,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无罪释放。 二零一五年七月,河北省唐山钢铁股份公司高级工程师王雅新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孙立、王雅新在玉田县大安镇集市讲真相时被大安镇派出所所长刘树峰(音)和副所长静大普高个子警察伙同玉田县国保警察绑架,当日夜里转到玉田县拘留所关押。五月十九日,王雅新被关押到唐山第一看守所,后被非法批捕。孙立被关押到玉田看守所。 六月二十日,律师到唐山看守所会见被拒。律师到了玉田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的一名叫时振彪的科员。此人蛮横,故意刁难律师,强调“讲政治”,不听律师讲道理,也不接收家属带去的相关资料。七月十二日,律师到一看,仍然不让会见。因办案单位肆意违法、践踏刑事诉讼法,明知王雅新无辜,却故意制造冤狱,给本人及家属造成严重的伤害,已经构成徇私枉法罪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家属提出控告。 河北省唐山王雅新、孙利已被玉田县检察院非法批捕。王雅新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收到起诉书,公诉人是玉田县检察院的张绍平。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法院通知大法弟子孙立、王雅新家属,欲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对大法弟子孙立和王雅新非法庭审,经律师交涉后,推迟到十二月廿六日。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十一点开庭,法官同意王雅新的辩护律师张律师要求让法警去掉当事人王雅新、孙利的手铐,但保留了孙利的脚镣(王雅新始终没戴脚镣)。庭审后,法官允许家属与王雅新进行了短暂的会见。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孙利和王雅新遭玉田县法院枉判十四个月和一年。两人已上诉至唐山市中级法院,由刑二庭陈兰芳接案。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唐山中院非法宣布维持原判。王雅新一年期满,已经于五月六日回家,孙利仍被关押在玉田看守所。 王雅新冤狱期满回家后,要求回本单位恢复工作,但该单位人力资源部、信访办和自动化信息部之间互相推诿,阻止王雅新回原单位工作。尤其所在单位——信息自动化部现任邪党书记崔树杰,明确表示因为王雅新不放弃修炼,“生产这么忙,你回来后还得派人看着你”,表示不愿意王雅新回去,并说没有相关政策。 (注:此前多年来,因修炼大法遭冤狱迫害的员工只要愿意回原单位的,一般都已回去工作。据说当地政府也有要求各单位接收原单位法轮功学员的内部文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非法起诉;
违反庭审程序;
恶人举报;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手铐/脚镣 ;
逼迫放弃信仰;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EF%BC%881%EF%BC%89-370438.html#18630221734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70351.html#18627201747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70282.html#186261915
河北唐山中院维持对孙利的枉判一年二个月
被非法判一年-河北唐钢高级工程师王雅新上诉
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孙利、王雅新遭诬判
社会精英2017年遭冤判案例
唐钢王雅新与孙利被庭审-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孙立、王雅新面临非法庭审
唐钢高级工程师王雅新被劫持半年
唐钢高级工程师王雅新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1--350487.html#1771224554
唐钢高级工程师被抓捕 家属控告警察违法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9429.html#17610231636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348792.html#17526235138
河北省唐山法轮功学员孙立、王雅新遭绑架情况补充
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孙立、王雅新遭绑架
唐山钢铁股份公司高级工程师王雅新控告江泽民
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河北省唐山市的王雅新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唐钢信息自动化部:
邪党书记崔树杰3705676、13930578958、18932527169
部长李晓刚0315-2701286
副部长赵福祥0315-2701588
副部长王映红0315-2702822
人力资源部:0315-2702208、2702701、2702686、2702437、2702010、2703985、2701449
综合科:科长何海明0315-2705386
劳资科:张裴崴0315-2702780
信访办:0315-3707336
其它部门;0315-2702261、2701688、2702528
唐钢公司领导:0315-2701868、2702680、2701808、2702689、2701898、2708058
责任单位及恶人:
玉田公安局
玉田县公安局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唐山市中级法院
玉田县法院
玉田县检察院
:
张绍平,
时振彪
唐钢分局
:
于立荣,
秦联军
唐钢分局北区派出所
:
王永奎
大安镇派出所
:
王振忠,
王建军,
刘树峰,
静大普
玉田县拘留所
河钢集团唐钢公司
:
崔树杰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1日 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