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兰
简介:
李玉兰(Li,Yulan),
女 ,
年龄未知 ,
陕西省南郑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腊月的一天早晨,她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法镇派出所将她非法绑架,吊铐在冰冷的铁栏杆上,从下午三点到第二天上午,不许吃饭和上厕所。第二天又把她绑架到南郑县财政宾馆,关押了三天后送到南郑县看守所。并且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南郑县610对她家进行了强行搜查,把我家翻了个底朝上,抢走了所有的法轮功书籍。 在南郑县看守所,李玉兰和20多人挤在一起,吃喝拉撒都在一间小屋,夏天蚊子、苍蝇、虫子乱飞,吃的饭菜让人恶心,经常呕吐。非法关押七天后,她被冤判一年半劳教。在非法劳教期间她遭到关小号,劳役等迫害。在西安女子劳教所,她们每天被强迫看诬陷法轮功的电视、强迫她们写诽谤法轮功的思想汇报、逼迫她们写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遭受长时间劳役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李玉兰被南郑县湘水镇派出所绑架,遭到了南郑县610和汉台区公安、610和湘水派出所的迫害。现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李玉兰的丈夫被她家的亲戚用轮椅推到了南郑县法院要人,法院表示酌情处理。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南郑县法院非法开庭,企图对李玉兰枉判。审判长姓刘,南郑县胡家营镇塘坎村黄思华、黄自成两名村干部参加了庭审。后,李玉兰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二零二零年四月以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610办公室杜久成等几人,到法轮功学员郑克明、李连琴、周润英家骚扰后,又去了法轮功学员李玉兰、李汉平家骚扰,还在打听其他法轮功学员情况,企图进一步骚扰。 二零二四年三月初,法轮功学员李玉兰被胡家营派出所警察闯进家门。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抢走了师父的法像。李玉兰怎么讲真相,他们都不归还。还说:“哪怕明天就死了呢!(今天也不归还法像)”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
不准上厕所;
非法劳教;
关小号;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非法审判;
非法关押;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05069.html#205823235
陕西省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受中共迫害综述(3)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法院对李玉兰非法开庭
陕西南郑县法轮功学员李玉兰仍被非法关押
陕西省南郑县李玉兰被非法关押-丈夫控告江泽民
相关单位及个人:
南郑区政法委书记 王继成 13891600298
政法委副书记 姜 祎 13399263858 0916-5518201
南郑区副区长兼公安局局长 廖 泳 13700260616 0916-5525218
南郑分局政委 康积勇13991619388 原局长何宝鹏13709167715
公安局副局长 黄中利 13809165909 0916-5525228
公安局副局长 姚作军 13891635899 0916-5525219
公安局副局长 王庆文 13509166092 0916-5525292
国保警察:马宇鹏18709166232,李其18829242830
国保大队 徐栋祥13196372902,杜久成13572610939
南郑区检察长 郭文安13992689977 0916-5525008
副检察长 张远成 13659168989 0916-5525088
副检察长 熊自伟 13325365886 0916-5525005
法院院长 胡彦飞18991600707 0916-5512381
副院长 雒润平 13399161825 0916-5511706
副院长 徐建红 13909165122 0916-5510865
副院长 偶明红 13709161828 0916-5512926
司法局局长 首 涛 13649160405
司法局副局长 王 弘 13891602211 0916-551877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城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杜久成
汉台区看守所
南郑县人民法院
湘水镇派出所
南郑县公安局胡家营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2日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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