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人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日前他们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我是陈明,六十二岁,一九九八年十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一身是病,有关节炎、腰痛、胃痛,炼了法轮功后身体好了,抽了三十多年的香烟戒掉了,不好的性格改了,大法改变了我的世界观。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一手操控的这场血腥迫害开始后,一方面通过媒体污蔑宣传,上演“天安门自焚”等假案欺骗国人,挑起国人对法轮功的仇恨。我控告江泽民犯污蔑等罪,希望早一天把它押上审判台,还我师父清白。”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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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13日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