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美
简介:
杨光美(Yang,Guangmei),
女 ,
七十多岁 ,
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三十分左右,德旌阳区「610」、德新镇派出所德新镇派出所所长兰林等六、七名警察,还有德新镇胜利村委会的几名人员非法闯入德阳市旌阳区丁世凤家中绑架在屋内学法的十一名法轮功学员。有九人于当晚回家,剩下杨姐和周姐拒绝报姓名与照相,两人仍被关押在派出所。 被绑架的十一名法轮功学员是:丁世风(53岁)、杨荣森(54岁)、罗上元(80多岁)、杨光美(70多岁)、杨姐(50多岁)、小刘(40多岁)、周姐(40多岁)、黄先成(80多岁)、林丰秀(70多岁)、凌思秀(70多岁)、鲁伯(70多岁)。丁世风、杨荣森、罗上元、杨光美、小刘、黄先成、林丰秀、凌思秀、鲁伯于当晚七点多放回;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德新镇派出所。 现场指挥绑架的是一名著便装的中年男子,警察强行对法轮功学员录像,抢走五个平板计算机、八本《转法轮》、真相资料等。 当时法轮功学员劝善给他们讲真相,警察不听,不让讲话,德新镇派出所兰林还破口大骂,他手端一壶尿水,威胁谁要再讲真相就当场灌尿。 法轮功学员杨荣森吁请警察注意,执法者知法犯法,逾越宪法及刑法规定,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就是违法乱纪的恶例,要引以为戒,并当场要把不当执法者的警号抄写下来,向检察院投诉,恶首江泽民我们都可以堂堂正正举报,警察执法犯法,同样可以举报,这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兰林当场对杨荣森拳打脚踢,并并将他拉到另一间屋子施暴,使杨荣森左脸、右小腿、右大腿骨受外伤。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九日十七点三十分,四川德阳市七十七岁的杨光美老人,在公交车站等车回家,被附近的旌阳派出所一高个警察挡住去路,警察搜出一个上面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护身符,然后说她在宣传。又从所里来了几个警察,将老人劫持到派出所。 进去后,这伙人就开始抢夺老人的挎包。老人不配合,他们用暴力扭伤了老人的左大臂、右肘关节。腕关节上一寸处还有瘀血,连手表的带也被拽坏,最后硬将老人摁在审犯人的坐椅上,强行做笔录。 老人没有害怕,就利用这个机会给在场的警察讲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佛法;告诉他们“天安门自焚”中的疑点;告诉他们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就这样一口气讲了七个小时。他们中有的说:今天遇上知识份子了。 老人的女儿罗英发现母亲深夜未归,估计母亲今天遇上了麻烦。果然,在老人讲真相的过程中,一些警察从老人的包中搜到了身份证,发现了她们的住处。他们就来敲门。罗英没有给他们开门。 深夜一点,老人被送回家。其中从包中搜出的一百七十元真相币也还给了老人。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日,老人所在的辖区的德阳城北派出所又来敲门,老人不配合,未开门。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又有警察和便衣来敲门。杨光美老人和她们女儿罗英都没开门,只是隔着门向他们讲了半小时的真相,然后他们就离开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威胁/恐吓;
逼迫放弃信仰;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毒打/殴打 ;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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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德阳市旌阳区派出所
城北派出所
旌阳区六一零
旌阳区德新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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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林
德新镇胜利村委会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31日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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