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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君

简介:
王利君
(Wang,Lijun), 女 , 51岁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王利君因陪送年迈的父母从外地乘火车返回武汉,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晚七点半,在武汉市汉口火车站出站口被四名身份不明的男子非法抓捕,现下落不明。

当天晚九点,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恶警到她汉口万松园教委宿舍的家中非法查抄了大法书籍、真相光碟、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物品。汉阳公安分局恶警给王利君丈夫出示的所谓非 法抓捕的证据是,有监控录像显示包括王利君在内的4名大法弟子正在悬挂向世人讲清真相的大法真相条幅。

当日晚十点被非法予以刑事拘留,送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已把陷害王利君的黑材料递交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检察院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对王利君进行非法批捕。

汉阳区法院将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上午开庭,非法庭审夏美荣,同时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王丽君。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将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非法庭审大法弟子夏美荣、王利君。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武汉市汉阳区邪党法院在610邪教组织的操纵指挥下,对二位被绑架的大法弟子王利君、夏美荣非法开庭,并在法院大门口绑架了大法弟子马继武。

武汉市汉阳区法院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所谓“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利君和夏美容,审判长梁宏(梁虹)当场做出不许律师讲法律的违法规定。

法庭上,从法庭质证到法庭辩护,审判长梁宏多次打断律师的发言,只许律师讲辩护观点,不许律师阐述辩护意见,并且将公诉人的麦克风声音调得很大,律师的话筒音量调得很小,根本不想让下面的人听见律师的辩护。梁宏还规定只准律师讲事实,不许讲法律。

律师一一陈述了梁宏以上的违法事实之后写道:“梁宏还只准律师讲事实,不许讲法律。辩护人生平第一次出现在不许讲法律的法庭上,被不准依据法律规定为被告人辩护,值得记载。”

律师在辩护意见中说,即使王利君存在检察机关指控的行为,对照两高司法解释(其实两高并没有法律制定权,两高司法解释并非法律),王利君也不构成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罪名。王利君被指控悬挂的条幅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全球公审江泽民”;另一部分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球公审江泽民”,说的是一个事实,即江泽民曾经被有的国家发过传票,海内外大概有二十几万人控告江泽民,从这一条幅中看不出宣扬了什么教;另一部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讲的是对自己信仰的肯定和对自己信仰内容的赞美,没有破坏任何法律法规的实施。反而是检察机关对王利君的指控,有断章取义、破坏法律正确实施之嫌。

律师还说,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信仰自由,王利君修炼法轮功属于信仰自由的范畴。国家法律从来就没有禁止过公民修炼法轮功,王利君没有违法,更不构成犯罪。辩护词最后谈到,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主导的运动,在宣布依法治国、建立案件责任制、错案终生追究的今天,应该做到实事求是地依照法制进行。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武汉大法弟子王利君、夏美荣被汉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後,法院不将结果告诉家属,家属打电话他们也不说,最后不得已才告诉家属,夏美荣被诬判5年,王利君被诬判4年。两人不承认判决,提出上诉,最后被中院驳回并维持原判。

两位法轮功学员王利君和夏美容至今(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六日)仍被非法关押。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关押非法发布逮捕令非法审讯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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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武汉市汉阳区政法委等相关部门电话: 汉阳区政法委电话:027-84468726或84468118 汉阳区610办公室:027-84468413 汉阳区公安分局电话:027-84844061 汉阳法院审判长:梁虹 电话:027-84586523 汉阳区检察院,法庭公诉人:高尚 电话:84882290 汉阳区法院结案室 佘伊 电话:84586511 汉阳区法院院长:刘言胜 陪审员:张晓 、郑云华 汉阳区法院地址:汉阳区马鹦路 姚湾特1号(原汉阳动物园附近,还往前)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七处一所)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西门 (汉口宝丰路),邮编430040<br>电话:027-85395040、83899479、83899950、83899747、83230973、61675700(投诉电话)<br>所长姚卫平 13006365985张文华:13871031338涂小红:15337261756<br>分管所长:付丽娟<br>警察:涂小红18971637787:夏青15337261756;刘芸;邵捷;刘懿宗
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一科<br>电话:027-84841425<br>
汉阳区检察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37号,<br>邮编:430050<br>电话:027-84871273   027-84875013
汉阳区法院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邮编430050<br>电话:027-84586577、027-84586511<p>院长殷磊84586508<br>华邪党书记王晓84586508、13908620588<br>副院长李乐84586578、18717176078<br>副院长邹军84586568、18717169978<br>立案庭副庭长王文兵 84586571、18717176095<br>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邓玮 : 梁宏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11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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