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
简介:
李明哲(Li,Mingzhe),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法轮功学员。李明哲和王英杰是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二点多,在李明哲的出租房遭绑架的。之后,他的母亲和妻子,还有单位的领导去要人,恶警都不让见。七月二十九日下午,律师和李明哲家人要求会见李明哲,台安县国保大队和制安科互相推诿故意拖延,结果他们也没有见到李明哲。 在非法关押期间,李明哲被迫害的腰部疼痛,五月十九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庭审开始,李明哲回答问话时,明显腰部不敢用力,得借助胳膊助力,才能拿取到麦克。李明哲揭露,警察为了所谓的取证,对他进行行刑逼供,警察轮番换班,却十二小时把他绑在老虎椅上,几天几夜不让他睡觉。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上午,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法轮功学员李明哲和王英杰遭县法院非法庭审。非法关押期间,李明哲和王英杰被迫害严重。 王英杰被迫害得明显耳朵听不见,非法庭审期间的问话多次重复,他都听不见。而被绑架前,王英杰身体非常健康,思维敏捷,耳聪目明,看上去根本不像七十多岁。 李明哲法庭上揭露了中共不法人员非法办案中的多处造假“证据”。他要求被非法抄走的他个人的物品交还给他的家人。他也要求公诉人当场读一下他制作的小册子,让大家听一下这些资料是不是教人做好人的。 李明哲和王英杰都从法律的角度给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正义律师也做了无罪辩护。 非法庭审没有做任何非法宣判,中午十二点二十分,以休庭作为结束。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提审;
非法关押;
剥夺睡眠;
老虎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台安县法院非法庭审李明哲和王英杰
责任单位及恶人:
台安县公安局
台安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2日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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