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娟
简介:
刘雪娟(Liu,Xuejuan),
女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集安市法轮功学员。刘雪娟,(2015年8月3日)邮寄控告江泽民的诉状。集安市政法委、610、公安局、通胜派出所等部门,公然践踏宪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非法抓捕刘雪娟并将其非法关押拘留15天,并从刘雪娟家抄走掌上计算机等个人物品。 一、依法维权 控告元凶 2015年7月,刘雪娟用邮政快递向最高检、最高法邮寄控告信,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但一直没被签收。8月3日,刘雪娟到集安市邮局用挂号信的方式邮寄控告信,当时被邮政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身份证,三天后刘雪娟再次到邮政局查询邮件情况,办邮件的人推托刘雪娟去找另外一个人,刘雪娟要经办人自己负责。后来邮政人员说挂号信到高检,得七、八天。 二、践踏宪法 非法抓捕 2015年8月9日上午9点多钟,一名便衣到刘雪娟工作的商场假藉消费之名套问刘雪娟个人资料,再自称是公安局的,想找刘雪娟了解点情况,要她别抗拒、也别声张,核实完就让她回来。刘雪娟给其姐打电话,让她派人来看货后,就随便衣警察走出商场,这时又来了两个着装的警察要刘雪娟带他们到家看看,刘雪娟没同意,警察就把她拉到通胜派出所。 三、滥用职权 以言代法 到了派出所,警察讯问刘雪娟关于起诉江泽民信件的事,套问个资,甚至违反宪法、刑法,以治安法欲对刘雪娟恐吓并罗织罪名,想阻断诉江案。刘雪娟对此邪恶技俩不为所动并理性回应,执法人员阻挠公民诉江滥用职权,以言代法才是违法,法律适用要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警察回避质问开始兜圈子,又让刘雪娟量身高体重,取指纹,刘雪娟都没配合。后来警察把她带到一个有铁椅子的房间,让她坐上去,刘雪娟说那是犯人坐的,她没有犯罪,不坐。后来警察又换了一个房间,让她坐在沙发上。 大约11点钟,警察到刘雪娟家非法抢劫,抢走mp3一个,电话一部,护身符卡片多张、项链护身符一个,挂历一个,掌上计算机一个,两张32G内存卡,(警察说的还有几张纸),刘雪娟心得体会笔记本一个。6,7个小武警都看刘雪娟的控告信,她告诉警察,天安门自焚是假的,迫害佛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是要遭报应的,以及她修炼后身心的巨大变化。她告诉警察她只是凭良心说了一句公道话,师父是好的,法轮大法是正法。刘雪娟还讲了三退保平安,警察当时没有三退,说看不出刘雪娟初中文化程度,逻辑性还挺强呢。最后,警察让她签字,刘雪娟拒签,下午5点多钟警察把她带到集安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四、非法拘禁 剥夺自由 到拘留所警察让刘雪娟签字,摁手印,她不签也不摁。8月23号下午街道的2个小区的人都来了,让刘雪娟写「五书」,她不写。警察又把她丈夫和孩子找来施压,刘雪娟和警察讲,不要破坏大法,损坏大法书籍、迫害法轮功学员是要遭报应的,想自己和家人都平安幸福,就不要做破坏佛法的事。警察说知道她身体不好才炼功的,要她把五书签了,回家后在家偷着炼,遭到刘雪娟严词拒绝。刘雪娟说修大法修的就是真、善、忍,是不能说假话的,每个人头上都有神灵,还能对神说谎话吗?警察没有办法就走了。(2015年)8月24日上午拘留所的狱警把刘雪娟叫出去签字,被她拒绝后,警察说不签就押你到25日9点后放你,签了就在25日6点半放你,再次遭到她拒签。(2015年)8月25日早6点30分,刘雪娟走出了拘留所。 结语 15天的拘留所关押,给刘雪娟及其家人带来了伤痛。为甚么法轮功学员只起诉江泽民,而没有起诉直接参与迫害的政法委、610官员、和公检法司人员,因为是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裹挟了他们,法轮功学员把他们视作是被蒙蔽的受害者和见证人。法轮功学员把十六年来身体受到的折磨以及精神上遭到的种种不公都用善心化解,他们不仇恨、不报复,冒着生命危险向世人讲真相,只为唤醒那些被谎言蒙蔽的好人、为那些受欺骗的世人,只希望在天灭中共的人类大劫难中他们能够平安、得救。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吉林省集安市法轮功学员刘学娟在欧亚商场阅读法轮功书籍时,被着便装的二男一女及三个武警绑架并非法抄家,当天晚上被绑架到集安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天。 六月十四日下午四点左右,三个自称是来买电饭煲的二男一女,都穿着便装,进来后一把抢走刘学娟正在阅读的《转法轮》,这本书是法轮功的主要书籍,内容都是教人向善的。这时他们出示证件说明身份,一名国保大队成员,两名派出所的警察,他们强行带刘学娟走。 当时刘学娟要打电话通知经理来照看卖场,这样一个合法合理的要求被他们非法剥夺。幸好刘学娟的一个好友正好路过,刘学娟请她打电话通知了家人。当时卖场的主任闻讯也赶来了,问明情况后,和刘学娟做了交接手续。 随后又过来三个武警,在众目睽睽下把刘学娟绑架。欧亚卖场的员工都看到了。刘学娟大声质问他们:我修大法、做好人,修真善忍哪做错了?他们很紧张的样子,不让刘学娟大声说话,刘学娟说:我没做坏事儿,怕什么? 刘学娟被绑架的集安市黎明派出所,有二名警察对刘学娟进行非法审讯,刘学娟拒绝了他们的一切非法要求,警察说修炼的人不是要做到真吗?你可不能说假话,刘学娟说:是的,但我可以不回答。 警察把编制的审讯笔录让刘学娟签字,被刘学娟拒绝。警察签上自己的名字,刘学娟要求看一下笔录,被警察非法剥夺。刘学娟问警察:你们怕我上诉,他们说:不怕,但怕你们写信。 警察拿着从刘学娟身上搜到的钥匙,非法到刘学娟家实施抢劫。 当晚九点左右,黎明派出所三名警察把刘学娟绑架到集安市拘留所。在车上,警员再三说:你别怨恨我们,我们也得听上面的。刘学娟说:我不恨你们,但是,自己造下的罪业都得自己还,还是不要对好人或修炼人行恶吧!罪业是还不起的。 在拘留所里,刘学娟拒绝了一切签字。由于刘学娟拒绝穿囚服,被狱警剥夺了每日到室外活动的权利。由于刘学娟是回民,在拘留所里,一日三餐只能由家人送饭。 刘学娟被非法关押九天十宿。这是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的第二次对刘学娟的非法拘留迫害。 刘学娟仅仅因为坚持信仰,在公共场所看了自己喜欢看的书,没有影响任何人,也没有伤害到任何人,更没有对商场环境及社会秩序造成混乱,就被剥夺人身自由。这是所有中国人的悲哀,因为今天遭受迫害的是她,明天可能就是你。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谎诈;
非法审讯;
逼迫放弃信仰;
威胁/恐吓;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阅读教人向善的书籍-刘学娟在商场被绑架
吉林省集安市刘雪娟诉江遭非法拘留
责任单位及恶人:
集安市公安局
集安市610
集安市政法委
黎明边防派出所
集安市拘留所
集安市通胜派出所
集安市邮局
更新日期: 2016年8月16日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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