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洋
简介:
李世洋(Li,Shiyang),
男 ,
34岁 ,
河南法轮功学员。三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李世洋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他父母遭受严重迫害,双双去世。李世洋要求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李世洋叙述父母遭迫害事实: 二零零零年七月,父亲和同事一起进京为大法讨公道,几天后被遣送回南召县看守所关押。逼迫在狱中做奴工——编串灯,定额重,时间长,父亲的手指头被拉了一道道的血口子。 就在这时,学校的直接上级主狱警办室又扣发了父亲的工资,使我们的家庭突然陷入了困境。三个月后,父亲被罚款六千元才被放了出来。 父亲从南召县看守所被放出来不长时间,又被南召县公安局警察苗晓峰等人绑架到看守所关押。后又转至南召县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元旦期间,我接到学校通知,让我到鲁山县看守所给父亲送被子,才知道父亲又被绑架去了鲁山县看守所。可能他们以为我父亲跟鲁山县鸡塚乡发现大法资料有关系。 在我父亲被绑架的第二天,我去鲁山县公安局给父亲送被子时,不想也遭到该局政保股头目刘丙新的绑架。也被送往鲁山县看守所。当时他们先让我双手抱树,再戴上手铐。就这样折磨我将近一天,到晚上把我关进了五监室。在那里我遭到犯人的毒打:拳打脚踢扇耳光,并被逼背监规。 眼看年关已到,我和我爸都不在家,只有体弱的妈妈和姐姐,她们没有一分钱。当时我还有个妹妹是抱养的,她的生父花了将近二万元,才把我父子两人买了出来。离过年只有一天了。 二零零二年九月,父亲和同事李西玲又无端的遭到南召县云阳镇河西派出所所长王廷玺的半月监禁。 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秋天,南召县公安局又把正在上班的父亲绑架,父亲最后被劫持到河南省许昌劳教所非法劳教。在劳教所,父亲在许昌劳教所曾遭到的酷刑有:用四个牙刷捆绑一起刷肛门、上电刑、打背铐、上大挂、蹲小号和超负荷做苦工,他的身体越来越差。 父亲被扣发全部工资,停止工作,不让上班。二零零五年六月,父亲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准备外出打工挣钱。原云阳镇教办室(现在改名“中心校”)主任张春正听说后,立即指派云阳镇教办室治保主任赵书芳,骨干何长青、干事符丽兵到云阳火车站附近截捕父亲。他们先把父亲送往云阳分局,后送南召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父亲一次次的被非法关押,母亲米长荣本来就身体衰弱,终于承受不住这一次次的沉重打击,心理承受能力达到了极限,病倒了。二零零五年的秋期,正赶上教师工资大调整,反而云阳教办室把父亲的工资连降三级,原来扣发的工资也石沉大海。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母亲的病情日益加重,还没来得及治疗,第二天母亲就含冤离世了,终年五十六岁。 八个月后,南召县法院枉判父亲三年刑期,缓刑三年。因为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由于父亲遭到连续六年的迫害和折磨,身体一直无法恢复,再加上母亲的突然去世,二零零九年,父亲终于病倒了。送医院检查,糖尿病、肺结核。二零一一年十一月黄历十月初一不幸含冤离世,终年五十八岁。 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元凶,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因迫害大法“真善忍”,摧毁了国人的道德规范,贪腐遍地,社会世风日下。如果不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会有更多的人修炼“真善忍”,会有更多的人受益,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
迫害类型:
迫害亲属;
绑架/劫持;
毒打/殴打;
铐在某处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父母双双被迫害致死-河南李世洋控告元凶江泽民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召县公安局
:
苗晓锋
鲁山县公安局
:
刘丙新
云阳镇校委会
:
张春政,
赵书芳,
何长青,
符丽兵
云阳镇河西派出所所
:
王廷玺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16日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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