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明
简介:
朱秀明(Zhu,Xiuming),
女 ,
年龄未知 ,
黑河市法轮功学员。从2015年8月20日至今,黑河市法轮功学员朱秀明(女)、张宪臣(男,绥化人,现住在黑河市),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黑河市看守所。朱秀明身体状况不好,出来看病,抓的药带回看守所。据说案子不好结,上报不了检察院批捕。 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三日上午9点对法轮功学员张宪臣、黄涛、朱秀明非法庭审。学员张宪臣已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 在二零一六年年十二月六日上午10点,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对黄涛、张宪臣、朱秀明非法开庭。黄涛被非法判七年,因身体欠佳年龄大,监外执行。张宪臣被非法判六个月,缓刑一年。朱秀明被非法判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吴文汉、汪洋带领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鲁凤贤黑河住所,将她及正在做客的十六名法轮功学员绑架。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六位被黑河市爱辉区法院诬判:鲁凤贤一年半(勒索罚金四千元),杨秀丽一年,朱秀明、高丁莲、刘春兰、张宪臣(勒索罚金三千元)均被诬判一年零一个月。 此次恶性绑架案件是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英(主管迫害法轮功)、国保大队吴文汉、汪洋具体策划、实施并恶意构陷。 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非法对鲁凤贤、杨秀丽、朱秀明、高丁莲、刘春兰、张宪臣开庭,后又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开庭,诬判六位法轮功学员。朱秀明被诬判一年零一个月。 鲁凤贤、杨秀丽、朱秀明、高丁莲、刘春兰已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被劫持往尚志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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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4921.html#163323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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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17322.html#15108231425
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省黑河市邮政编码:164300
区号:0456
爱辉区公安局国保队电话:0456-7273024
办案人员:吴文汉大队长 0456-7273202
王洋 18724315578
法官刘爱民。
黑河市爱辉区法院:
地址:文化街182号,邮政编码:164300
电话 0456-8298099
负责法官刘爱民0456-8296255
检察院:
吴平0456-8296131
朱磊0456-8296326
邮政编码:164300
黑河市检察院地址:通江路111号 电话 0456-8263416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爱辉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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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汉,
汪洋
黑河市看守所
爱辉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7日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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