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臣
简介:
张宪臣(Zhang,Xianchen),
男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黑河市法轮功学员,绥化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当天,张宪臣等几名法轮功学员决定进京上访去证实大法。刚出北京车站就被几个警察拦住,查看身份证,一看他们不是北京当地的,就把他们绑架到丰台体育场。在体育场被关了一天,到晚上,警察用专列(火车)把张宪臣送到锦州,有的近一点的就用大客送到当地。到了锦州,警察就通知当地去接人,绥化公安及乡镇派出所去人到锦州把张宪臣等法轮功学员带回当地。到绥化后不让回家,又把张宪臣和另一位学员直接关到绥化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秋,绥化北林区双河派出所发现张宪臣家有大法书,又把他绑架到绥化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之后,警察不断骚扰,经常到张宪臣家查看、恐吓,让写保证不去上访,从此张宪臣家不得安宁,正常的生活受到影响。为避免迫害,张宪臣一家搬到建三江以种地为生。 二零零五年八月,建三江青龙山分局两个警察到张宪臣家非法抄家,把大法书、放像机、录音机、录音带,还有张宪臣身上带的钱都被抄走了,同时把他绑架到青龙山(农垦系统最邪恶的地方)。张宪臣在那里遭受到残酷迫害。 警察先给张宪臣背铐,没得逞,又给他双手戴上手铐,又迫使他把两腿叉开(最大限度的大劈腿),中间用木棍支住两脚,并九十度弯腰,用这种形式迫害张宪臣,想动摇大法修炼者,放弃修炼。张宪臣顿时大汗淋淋,汗不断的往下淌。警察还把一个水壶盖放在下面接汗,并说啥时候把汗接满啥时才算完事。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警察又用绳子绑到张宪臣的手铐上,然后再把他吊到屋顶下面的暖气管子上,张宪臣只能脚尖点地。这样从晚上吊到第二天七八点钟,其间不让上厕所。还有一警察几次往张宪臣脚上泼水,使脚尖打滑吃不住劲,让两只胳膊承受全身的重量。张宪臣极度的痛苦,痛不欲生,两只胳膊特别疼,两手腕被手铐铐的露出骨头,手脖子全是血泡,疼痛难忍。 吊了一夜,第二天才把张宪臣放下来。之后,约四五个警察拿出大粗绳子,一齐往张宪臣后背上抽,后背全被抽破了,血肉模糊,痛苦难忍。警察不让张宪臣家人接见,怕被曝光。后来,又把张宪臣关到一个小黑屋里,一关就上四十多天。出来之后,张宪臣都不会走路了,走几步身上都在发抖,走路都费劲。 那时候警察经常来看张宪臣身上的疤痕,不断的观察,一看好了,他们又把张宪臣送到建三江看守所,四十多天后,又把他送到建三江转化基地想继续消磨他的意志,在那里张宪臣又被关了四十多天。 之后青龙山又来了几个警察,把张宪臣送到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大约半年的时间,警察又把所有被关在佳木斯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都转到绥化劳教所关押迫害。张宪臣被非法劳教迫害共一年半的时间,直到二零零七年春天张宪臣才回到家中,那时他家已搬到黑河。 二零一五年八月,张宪臣等四人开车到黑河四家子村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当地派出所四五个警察绑架,黑河国保把张宪臣等绑架到黑河市看守所,张宪臣被看守所所长打了十多个嘴巴子,有人上前制止他行恶,他才停手。在黑河市看守所,张宪臣被非法关押了近六个月,因身体极度虚弱,一次吐了一盆血(吃饭的小饭盆),警察吓坏了,这样不得已黑河法院庭长给张宪臣办了取保候审。张宪臣一回家就学法炼功,仅三天身体就完全康复了。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六日上午,黑河市区法院刘爱民与黑河市看守所的人员给张宪臣办取保。 二零一六年年十二月六日上午10点,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对黄涛、张宪臣、朱秀明非法开庭。黄涛被非法判七年,因身体欠佳年龄大,监外执行。张宪臣被非法判六个月,缓刑一年。朱秀明被非法判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零一七年年底,绥化双河派出所李方利打电话骚扰,说要找到张宪臣,找不到的话,把张宪臣户口取消,把他家地没收。张宪臣没有配合他们,因为他坚信修大法是无罪的,警察迫害民众才是真正的在执法犯法。 这近二十年的疯狂迫害,张宪臣家几经搬迁,居无定所。特别是在三江种地的时候,秋天还没等收,张宪臣就被绑架了,只好托付给亲属便卖了房子、家具等,经济损失惨重。仅第一次被绑架就损失了一万多元;在黑河被绑架,请律师就花了二万多;在三江的损失就更大了。张宪臣两个孩子这些年由老人照顾,警察经常去骚扰,十多岁的孩子心灵受到了很大的创伤。 二零一八年六月九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国保大队调集当地多个派出所警力,非法闯入绥化法轮功学员鲁凤贤在黑河的住所,将正在其家中做客的十六名法轮功学员绑架。 张宪臣与他79岁的老母亲被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四所”遭非法审讯。张宪臣遭审讯一天一夜才放回家。张宪臣的妻子当天被绑架到另一派出所半夜放回。 其后,黑河国保大队对张宪臣全家多次上门骚扰或电话恐吓,并于六月下旬勒索张宪臣妻子曹振香一万元,后仍不罢休,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将曹振香再次绑架,非法拘留十天。 此次恶性绑架案件是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英(主管迫害法轮功)、国保大队吴文汉、汪洋具体策划、实施并恶意构陷。 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非法对鲁凤贤、杨秀丽、朱秀明、高丁莲、刘春兰、张宪臣开庭,后又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开庭,诬判六位法轮功学员。张宪臣(罚金一万元)被诬判一年零一个月。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二日,黑河市有四名公安警察到绥化市伙同绥化市北林区“610”三、四个警察,到黑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宪臣租住的房子绑架他,没找到张宪臣。可能是手机定位的原因,找到了他的住处。这几天警察还在蹲坑。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手铐/脚镣;
长时间吊拷;
关小屋;
毒打/殴打;
勒索钱财;
迫害亲属;
骚扰;
威胁/恐吓;
非法罚款;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审讯;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绑架未遂;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黑河市政法委书记陈洪生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65342.html#23914215155
黑龙江绥化市鲁凤贤遭一年半冤狱回家
黑龙江省黑河市鲁凤贤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省绥化法轮功学员鲁凤贤仍被非法关押
黑龙江省绥化市张宪臣遭受的迫害
黑龙江省黑河市法轮功学员黄涛、张宪臣、朱秀明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省黑河市黄涛、张宪臣、朱秀明遭非法判刑情况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4921.html#1633232122
黑龙江省黑河市张宪臣、黄涛、朱秀明面临非法庭审
黑龙江省黑河市张宪臣被迫害成肺结核 已被取保
黑龙江省黑河市张宪臣被关押中查得肺结核 黄涛遭威胁
黑龙江省黑河市张宪臣、朱秀明、黄涛遭迫害近况
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17322.html#15108231425
相关单位及个人:
610队长王淑波13945539186(女)办公室电话:0455-8258869手机:18504550525 住址:绥化市北林区绥达花园高层东楼三单元6楼
610副队长严峰
610副队长李剑飞13845500330、13845500300
主任室:0455-8223123
办公室:0455-8213488、0455-8226991、0455-8223706,0455-8225704,0455-8225012
黑龙江省黑河市邮政编码:164300
区号:0456
爱辉区公安局国保队电话:0456-7273024
办案人员:吴文汉大队长 0456-7273202
王洋 18724315578
法官刘爱民。
黑河市爱辉区法院:
地址:文化街182号,邮政编码:164300
电话 0456-8298099
负责法官刘爱民0456-8296255
检察院:
吴平0456-8296131
朱磊0456-8296326
邮政编码:164300
黑河市检察院地址:通江路111号 电话 0456-8263416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北林区“610”
爱辉区公安分局
:
吴文汉,
汪洋
黑河市看守所
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
建三江看守所
黑河市公安局
黑河市中级法院
:
刘爱民
爱辉区法院
绥化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13日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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