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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宪臣

简介:
张宪臣
(Zhang,Xianchen), 男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黑河市法轮功学员,绥化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当天,张宪臣等几名法轮功学员决定进京上访去证实大法。刚出北京车站就被几个警察拦住,查看身份证,一看他们不是北京当地的,就把他们绑架到丰台体育场。在体育场被关了一天,到晚上,警察用专列(火车)把张宪臣送到锦州,有的近一点的就用大客送到当地。到了锦州,警察就通知当地去接人,绥化公安及乡镇派出所去人到锦州把张宪臣等法轮功学员带回当地。到绥化后不让回家,又把张宪臣和另一位学员直接关到绥化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秋,绥化北林区双河派出所发现张宪臣家有大法书,又把他绑架到绥化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之后,警察不断骚扰,经常到张宪臣家查看、恐吓,让写保证不去上访,从此张宪臣家不得安宁,正常的生活受到影响。为避免迫害,张宪臣一家搬到建三江以种地为生。

二零零五年八月,建三江青龙山分局两个警察到张宪臣家非法抄家,把大法书、放像机、录音机、录音带,还有张宪臣身上带的钱都被抄走了,同时把他绑架到青龙山(农垦系统最邪恶的地方)。张宪臣在那里遭受到残酷迫害。

警察先给张宪臣背铐,没得逞,又给他双手戴上手铐,又迫使他把两腿叉开(最大限度的大劈腿),中间用木棍支住两脚,并九十度弯腰,用这种形式迫害张宪臣,想动摇大法修炼者,放弃修炼。张宪臣顿时大汗淋淋,汗不断的往下淌。警察还把一个水壶盖放在下面接汗,并说啥时候把汗接满啥时才算完事。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警察又用绳子绑到张宪臣的手铐上,然后再把他吊到屋顶下面的暖气管子上,张宪臣只能脚尖点地。这样从晚上吊到第二天七八点钟,其间不让上厕所。还有一警察几次往张宪臣脚上泼水,使脚尖打滑吃不住劲,让两只胳膊承受全身的重量。张宪臣极度的痛苦,痛不欲生,两只胳膊特别疼,两手腕被手铐铐的露出骨头,手脖子全是血泡,疼痛难忍。

吊了一夜,第二天才把张宪臣放下来。之后,约四五个警察拿出大粗绳子,一齐往张宪臣后背上抽,后背全被抽破了,血肉模糊,痛苦难忍。警察不让张宪臣家人接见,怕被曝光。后来,又把张宪臣关到一个小黑屋里,一关就上四十多天。出来之后,张宪臣都不会走路了,走几步身上都在发抖,走路都费劲。

那时候警察经常来看张宪臣身上的疤痕,不断的观察,一看好了,他们又把张宪臣送到建三江看守所,四十多天后,又把他送到建三江转化基地想继续消磨他的意志,在那里张宪臣又被关了四十多天。

之后青龙山又来了几个警察,把张宪臣送到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大约半年的时间,警察又把所有被关在佳木斯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都转到绥化劳教所关押迫害。张宪臣被非法劳教迫害共一年半的时间,直到二零零七年春天张宪臣才回到家中,那时他家已搬到黑河。

二零一五年八月,张宪臣等四人开车到黑河四家子村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当地派出所四五个警察绑架,黑河国保把张宪臣等绑架到黑河市看守所,张宪臣被看守所所长打了十多个嘴巴子,有人上前制止他行恶,他才停手。在黑河市看守所,张宪臣被非法关押了近六个月,因身体极度虚弱,一次吐了一盆血(吃饭的小饭盆),警察吓坏了,这样不得已黑河法院庭长给张宪臣办了取保候审。张宪臣一回家就学法炼功,仅三天身体就完全康复了。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六日上午,黑河市区法院刘爱民与黑河市看守所的人员给张宪臣办取保。

二零一六年年十二月六日上午10点,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对黄涛、张宪臣、朱秀明非法开庭。黄涛被非法判七年,因身体欠佳年龄大,监外执行。张宪臣被非法判六个月,缓刑一年。朱秀明被非法判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零一七年年底,绥化双河派出所李方利打电话骚扰,说要找到张宪臣,找不到的话,把张宪臣户口取消,把他家地没收。张宪臣没有配合他们,因为他坚信修大法是无罪的,警察迫害民众才是真正的在执法犯法。

这近二十年的疯狂迫害,张宪臣家几经搬迁,居无定所。特别是在三江种地的时候,秋天还没等收,张宪臣就被绑架了,只好托付给亲属便卖了房子、家具等,经济损失惨重。仅第一次被绑架就损失了一万多元;在黑河被绑架,请律师就花了二万多;在三江的损失就更大了。张宪臣两个孩子这些年由老人照顾,警察经常去骚扰,十多岁的孩子心灵受到了很大的创伤。

二零一八年六月九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国保大队调集当地多个派出所警力,非法闯入绥化法轮功学员鲁凤贤在黑河的住所,将正在其家中做客的十六名法轮功学员绑架。

张宪臣与他79岁的老母亲被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四所”遭非法审讯。张宪臣遭审讯一天一夜才放回家。张宪臣的妻子当天被绑架到另一派出所半夜放回。

其后,黑河国保大队对张宪臣全家多次上门骚扰或电话恐吓,并于六月下旬勒索张宪臣妻子曹振香一万元,后仍不罢休,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将曹振香再次绑架,非法拘留十天。

此次恶性绑架案件是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英(主管迫害法轮功)、国保大队吴文汉、汪洋具体策划、实施并恶意构陷。

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非法对鲁凤贤、杨秀丽、朱秀明、高丁莲、刘春兰、张宪臣开庭,后又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开庭,诬判六位法轮功学员。张宪臣(罚金一万元)被诬判一年零一个月。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二日,黑河市有四名公安警察到绥化市伙同绥化市北林区“610”三、四个警察,到黑河市法轮功学员张宪臣租住的房子绑架他,没找到张宪臣。可能是手机定位的原因,找到了他的住处。这几天警察还在蹲坑。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抄家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手铐/脚镣长时间吊拷关小屋毒打/殴打勒索钱财迫害亲属骚扰威胁/恐吓非法罚款非法关押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审讯非法审判非法判刑绑架/劫持非法劳教绑架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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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610队长王淑波13945539186(女)办公室电话:0455-8258869手机:18504550525 住址:绥化市北林区绥达花园高层东楼三单元6楼 610副队长严峰 610副队长李剑飞13845500330、13845500300 主任室:0455-8223123 办公室:0455-8213488、0455-8226991、0455-8223706,0455-8225704,0455-8225012 黑龙江省黑河市邮政编码:164300 区号:0456 爱辉区公安局国保队电话:0456-7273024 办案人员:吴文汉大队长 0456-7273202 王洋 18724315578 法官刘爱民。 黑河市爱辉区法院: 地址:文化街182号,邮政编码:164300 电话 0456-8298099 负责法官刘爱民0456-8296255 检察院: 吴平0456-8296131 朱磊0456-8296326 邮政编码:164300 黑河市检察院地址:通江路111号 电话 0456-8263416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区号:0454<br>电话: <br>所长室 b-0454-8891958<br>所长 姜作奇<br>科长 徐恒基 闫庆忠<br>政委 付茂森 b-8891890<br>副所长关德君 b-8891948<br>副所长姚德斌 b-8891931<br>副所长孙德宏 b-8891932<br>副所长徐利峰 b-8891933<br>纪检委 b-8891934<br>政治处 b-8891935<br>管理科 b-8891940<br>办公室 b-8891938<br>财务科 b-8891937<br>卫生所 b-8891943(灌食多是它们执行)<br>女大队长室 b-8891638<br>二大队 b-8891924<br>三大队 b-8891926<br>检察院驻所检查室 b-8891953<br>何强 手机 13945455333<br>高洁、高晓华、李秀锦、刘亚冬等恶警<br>周江电话0454-6113288、0454-6112001、手机:13903689326<br>徐立峰所长0454-6112006<br>付 13604542666<br>李秀锦<br>孙养成 驻所检查室
北林区“610”
爱辉区公安分局地址:黑河市双拥大街3号,邮编164300<br>值班室4562837024<br>局长:楚乃龙04567273001、18704560002、13394565000<br>政委:田志勇04567273002、13904567629、13836788666<br>副局长:崔力全13845608000<br>警察:王轶群13763690001、王竹影13845654888、尚士平13339461199、张泽彪15804562752、李秀纯13845677755、盛洪涛13945727730。<br>[国保大队]<br>电话:4568275151、4567273024<br>大队长:吴文汉13384568806<br>国保警察:王洋456-7273202、18724315578;王福春13796537755;徐崇峰13945711788。 : 吴文汉汪洋
黑河市看守所电话:456-8280820、456-8280831
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
建三江看守所
黑河市公安局地址:黑河市铁路街零公里处,邮编164300<br>局长、副局长:<br>邓福才04562655001、15704660001<br>杨光04562655002、13945720780<br>王立岩04562655005、13634561234<br>邱晓林04562655006、15704660007<br>刘春利04562655007、13704560700<br>姜伟斌04562655008、18045600666<br>李江宏04562655009、15945610000<br>张旭宇04562655022、13314560022
黑河市中级法院黑河中院刑一庭庭长王兆江13604560386<br>黑河中院:<br>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11号<br>院长刘锁星18004568777办0456-8297001<br>二审审判长是刑一庭的王兆江13604560386 : 刘爱民
爱辉区法院黑河市爱辉区法院:<br>地址:文化街182号,邮政编码:164300<br>电话 0456-8298099<br>法官刘爱民0456-8296255
绥化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13日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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