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芝
王秀芝邮寄的刑事诉状的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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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秀芝(Wang,Xiuzhi),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东营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王秀芝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把“刑事控告书”寄到最高检察院。被告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办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国家机器,在全国系统地推行,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致使王秀芝遭受种种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去北京上访,想善意的如实反映,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在天安门被抓,直接送到北京昌平监狱一天一夜,强制脱光衣服,遭受人身羞辱检查,没给一口饭吃、没给一口水喝。第二天,由单位人员接回后,直接送到滨州看守所,行政拘留十五天并抄家,抄走所有大法书,之后又被送到单位办的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左右,期间被迫害的心脏病复发。 二零零四年九月,晚上七点左右在滨州百货大楼附近发真相资料时被滨州市市东派出所所警察绑架,现场遭到拳打脚踢,上衣被扯烂。在派出所被戴上了手铐脚镣,一夜不让睡觉,还遭到极大的羞辱谩骂。警察当晚抄家,抄走了复印机等物品。第三天警察骗说送她回家,结果送到了滨州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天。这次迫害让家人身体、精神、经济受到极大的伤害。 直到现在(二零一五年)去集市买菜仍被跟踪,每到七月二十日、四月二十五日仍持续遭中共人员骚扰。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拘留;
逼迫放弃信仰;
洗脑/送洗脑班;
打骂;
手铐/脚镣;
骚扰;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责任单位及恶人:
滨州市看守所
滨州市市东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16日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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