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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敏

简介:
陈宏敏
(Chen,Hongmin), 女 , 五十多岁 , 北京丰台区朱家坟片区法轮功学员,兵工北方车辆厂退休职工。

北京丰台区朱家坟片区法轮功学员陈宏敏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被闯入家中的数名丰台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抢劫电脑、手机等私人物品,陈宏敏被绑架到丰台拘留所,非法关押至今。

二零零八年陈宏敏曾经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北京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第三法庭非法庭审法轮功修炼者陈宏敏。辩护律师为陈宏敏做无罪辩护,指出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要求无罪释放。辩护律师质问说:“法轮功的所有书籍、音像制品等,那是一种思想,没有危害社会,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不知你们看过法轮功的书没有?”

庭审前,法官胡春生给辩护律师打电话说,这个法庭不允许人多,理由是法庭小。陈宏敏的女儿和三名亲友旁听,另有四人身份不详。法庭仍有很多座位,却不允许陈宏敏的老伴进入。

辩护律师最后表示,陈宏敏“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不存在的,本案不存在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犯罪结果,无犯罪对象,本案是一个假案,更是一个冤案。辩护人希望法院从保障人权、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处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陈宏敏做出无罪判决。

最后,法官没有宣判。退庭后,法官责怪辩护律师说:“你怎么能这么辩护呢!”

2017年5月13日上午,丰台朱家坟派出所片警魏锦山,居委会王华带人到法轮功学员陈宏敏家骚扰。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抄家非法劳教非法审判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1)-348775.html#17526223441
北京陈宏敏遭非法庭审-律师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丰台派出所
北京女子劳教所(北京新安劳教所)地址:北京大兴区黄村镇天堂河魏永路12号<br>邮编:102609<p>北京女子劳教所五队电话:60278899转5501<br>北京女子劳教所二大队 10-60278899转5201<br>劳教所所长:李继荣<br>劳教所副所长:朱晓丽(音)<br>恶警:二大队大队长,杜敬彬<br>电话:10--60278899 转5201(二队)<p>教育科:温鸿祥 董浩 张薇 张燕娥 马燕 张小华 姚晓霞 王晶鑫 <br>管理科:史秀芬 <br>八大队: 李宁 赵宇 宋丽丽 贾大队长 杨副大队长 赵副大队长 奚队长 丛队长 金队长 孙队长 申队长 董队长 邓队长
丰台拘留所
丰台区法院丰台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南路69号 邮编100070<br>丰台法院院长:祖鹏<br>刑庭法官:胡春生 专门负责法轮功案子 18600857573(号码可能需更新)<br>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华源一里8号院6号楼2门103<br>丰台刑3庭:010-83827573<br>丰台刑1庭:010-83827587 : 胡春生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31日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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