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莲
王秀莲邮寄的刑事诉状的回执
|
简介:
王秀莲(Wang,Xiulian),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东营市法轮功学员,山东东营胜利油田电厂幼儿园老师。二零一五年,王秀莲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把“刑事控告书”寄到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办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国家机器,在全国系统地推行,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致使王秀莲遭受种种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山东东营胜利油田滨海公安局滨南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一名自称姓李,是个头目,该人未出示个人证件;一名叫陈勇)在胜利发电厂驻地的阳城派出所的配合下,以“诉江”为由,分别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电厂职工肖彦莉和胜南社区电厂幼儿园老师王秀莲。 两名法轮功学员均是在正常上班时间,被本单位领导从岗位叫走,由阳城派出所协助国保从单位强行带到派出所的。 当法轮功学员要求国保警察依法出示高检的委托书时,李姓警察谎说到派出所就给看相关的书面文件,他们有权“口头传唤”;陈姓警察则大喊:你懂什么法律!当法轮功学员拒绝去派出所时,他们又哄骗说,去了说清楚就回来。法轮功学员要求通知家人时,李姓警察说:要12小时之后才能通知。 到阳城派出所后,派出所警察先后要求采集指纹、血样、体检。法轮功学员质疑时,警察说:来这都是这个程序,不同意就强制。陈姓警察以询问诉江为幌子,用诱骗的方式,了解法轮功学员的修炼及家人情况,还说是必须的内容。 最终,将两名法轮功学员在未签字的情况下,被强行送到滨海公安局拘留所(牛庄),以“利用×教”的名义行政拘留5天。 十一月二十二日,肖彦莉和王秀莲从拘留所回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单位恐吓王秀莲和她不修炼的家人,说送洗脑班。王秀莲于七月初被迫离家后,单位遂通知了国保。 王秀莲现被非法关押在胜利油田胜利医院精神病医院。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她的丈夫和女儿到精神病院看过她。
迫害类型:
骚扰;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威胁/恐吓;
送入精神病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5570.html#1692701927
山东东营王秀莲因单位骚扰被迫离家
山东东营滨南法轮功学员近期遭绑架情况
山东东营胜利油田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王秀莲
相关单位及个人:
胜利油田胜南社区办公室0546-8613031、0546-8612526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三路929号 邮编:257068
阳城派出所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207号阳城小区 邮编:257087
所长 周孝堂
滨海市公安局滨南分局国保大队
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镇前街25号 邮编257086
李建忠 大队长 18205462589 0546-8506926
张大利 副大队长18205462591 0546-8506925
陈勇 科员 18205462590 0546-850692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滨海公安局滨南分局
:
陈勇
阳城派出所
滨海公安局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7日 1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