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秀云
简介:
钱秀云(Qian,Xiuyun),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济宁梁山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钱秀云、张超英去哈尔滨看望病危的老父亲,在聊城火车站被铁路派出所绑架,次日被送回本地,晚上公安局国保王姓警察伙同刘庆忠带领北区派出所多人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法像、书籍周刊等及4000多元现金等私人财物。钱秀云的丈夫韩春华也被绑架。之后,钱秀云被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内遭受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左右,张超英、韩春华取保候审回家后,不断被骚扰。 二零一六年三月,梁山县检察院将构陷张超英、钱秀云的案卷以证据不足退回梁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张超英、钱秀云被梁山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张超英虽已办理取保候审,但也被非法起诉。 二零一六年八月初,钱秀云、张超英被非法起诉案已确定由梁山县法院刑庭蒋海清负责,二人聘请的律师已介入。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梁山县法院对钱秀云、张超英非法开庭。上午约九点半,张赞宁等两位律师陪同家人、亲友约十人进入刑一庭。由梁山县检察院王伟、刘阳阳等三人组成公诉方。约十点至十二点,王伟进行所谓「执证询问」,对钱秀云生活上的细节,不断的、反复的问,律师多次抗议与本案无关。十二点休庭,下午一点半开庭,在王伟询问两三个问题时,张超英突然昏倒在地,被送走抢救,法官宣布结束。整个过程,王伟居心险恶的以话术引导、想让钱秀云、张超英承认那些所谓的证据,进而认罪。过程中,国保人员一直在场。之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法院通知钱秀云、张超英家属预定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再次非法开庭。但不知何故未开庭。近一年后,又通知张超英家属预定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上午九点再次非法庭审张超英。家属聘请北京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八年元旦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法院未开庭就对大法弟子张超英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此判决由蒋海清负责。 ******************************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宪法明文保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属不受侵犯的公民基本人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第九十九项、第一百项明确废止了以下两个文件,即《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说,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据现有的规定,迫害者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被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非法审判;
非法批捕;
非法起诉;
违反庭审程序;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济宁梁山县法院对张超英判三缓四
山东济宁中级法院对钱秀云维持非法原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3692.html#1722823463
钱秀云的辩护律师在济宁看守所要求依法开庭审理
山东省梁山县法轮功学员钱秀云遭非法庭审
山东济宁大法弟子钱秀云、张超英面临再次非法庭审
山东济宁梁山大法弟子钱秀云、张超英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2768.html#168922286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钱秀云、张超英被非法起诉补充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28257.html#16511221539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26563.html#16411235616
二零一六年四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
山东梁山大法弟子钱秀云被迫害补充
山东梁山县法轮功学员钱秀云被非法关押补充
山东省梁山县钱秀云、韩春华、张超英遭迫害近况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24810.html#1631233215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4693.html#16226233927
山东梁山县多位法轮功学员诉江被绑架抄家
山东省梁山县张超英、钱秀云、韩春华被非法关押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7825.html#151019231143
相关单位及个人:
【梁山县法院】
副院长:
李晓峰13605471596
赵演兵13854719966
[办公室]主任:李继强13953795976
刑庭:
郭长征13953750519
黄洪勇13678672296
翟亚坤 13406298239
蒋海清 13791771958(此人为此案庭长)
【山东省梁山县检察院】
检察长:张忠新 18553700086
副检察长:崔晓安 13805479766
[诉讼科]
科长:王伟 13705372390 (此人积极参与迫害,几年前王玉亭被冤判7年半也是此人所为)
办案人员:刘阳阳 18553702520(女)
【梁山县公安局】
地址:梁山县水泊中路140号,邮编:272600
局长:黄涛18615923333
610头子韩兴跃18615923006
[国保大队]
大队长:张建炜18615923309
教导员:王建平18615923168
[专案组]
组长:张敏(女)18615923228
办案人:马德原13562700988、18615923097
【北区派出所】
副所长:刘庆忠18615923272、15506379849带领多人非法抄家的
其他人员;张继国18615923169、张存杰15506379907、李志强18615923170、田秀平1861592339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济宁市看守所
梁山县看守所
山东聊城车站派出所
梁山县公安局
:
黄涛,
王建平,
马德原,
张建炜,
张敏
梁山县610
:
韩兴跃
哈尔滨铁路派出所
梁山县法院
:
蒋海清
北区派出所
:
李志强,
刘庆忠,
张存杰,
张继国,
田秀平
梁山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
:
王思银,
张衍坤
梁山县检察院
:
刘阳阳,
王伟
济宁中级法院
小路口派出所
聊城火车站铁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21日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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