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友
简介:
王彦友(Wang,Yanyou),
男 ,
六十多岁 ,
黑龙江黑河市嫩江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下午二、三点钟,二十余人以“便衣”闯入嫩江县临近步行街的一家店铺“古城香业”店铺非法搜查,抄走了店里的电脑等设备,还有平时做生意的现金近十万元。晚上五点多,拿黑头套套在店主王彦友头上绑架走,关押在嫩江县看守所。 当时王彦友的家庭正处于极其艰难的困境。女儿精神不好,在此事发生的前几天跳楼,造成身体一侧三处粉碎性骨折,送哈尔滨医院救治。老伴前往陪护女儿。 王彦友案子移交到嫩江县法院之后,公诉人刘颖、刘红兰于二零一五年八年七日在嫩江县法院参与了非法庭审。嫩江县法院刑事庭庭长牛树华给加判至十年,说是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王彦友根本没犯罪,又有何罪可认呢?副庭长魏明石更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执行迫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王彦友被嫩江县法院重判十年。目前王彦友一案已上诉到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处于二审阶段。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家属将陪同律师前往黑河中院阅卷。主办此案的审判长是刑一庭的王兆江。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在嫩江县法院非法二审,庭审前戒备森严,多名警察对旁听者二次搜身。原一审审判长嫩江县法院刑事庭庭长牛树华在法庭门外冷脸徘徊,焦躁不安,曾经扬言判王彦友无期都不多。 二位律师唐天昊、马连顺为王彦友做无罪辩护。审判长黑河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王兆江三次阻止律师讲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只允许围绕公诉方提供的所谓证据辩护,黑河市检察院公诉人陆小蕾(音)在非法开庭后,第一点就要求维持原判,第二点套问老人看多少年新闻联播,应该知道法轮功所谓的“违法”,律师反问公诉人新闻联播等于法律吗?嫩江县公安局政法委一名便衣在法庭后排监听。 非法庭审结束时,律师再三请求审判长,让王彦友看亲人一眼,警察不许家属站起身,审判长命令迅速将王推出法庭。整场庭审从王彦友进入法庭到庭审结束,家属与王彦友正面相对不到八秒钟。二审可能一周后有结果。 王彦友已经被非法关押近十一个月了,人苍老憔悴,在被黑龙江省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嫩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审讯时就遭到了踢打,长期的手铐酷刑使老人的双手腕至今麻木。一年来的非法关押使老人精神上受到打击。 王彦友被绑架时公安查抄的现金,落在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张宏利手里。 参与迫害王彦友与九三农垦地区大法弟子:黑龙江省反邪教总队郭勇胜、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国保大队张支队曲伟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初,黑河市中级法院对于嫩江县法轮功学员王彦友被判十年一案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王彦友已被送进北安监狱。 嫩江县法院刑事庭庭长牛树华不仅枉判王彦友十年冤狱,还拒绝退还王彦友家做生意兑换的一元、五元、十元面值没有法轮功标语的崭新人民币六万九千多元。家属对其劝善,牛庭长说不要和他谈善良,这些现金在嫩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张宏利那里。王家之前向张宏利索要过这些钱,他说等案子结束了就给,我不给你都犯罪。可案子结束后,家属去要回这些钱,张宏利说法院判没收了。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毒打/殴打 ;
手铐/脚镣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非法判刑十年-黑龙江嫩江县王彥友被劫持入狱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0887.html#151223231443
被诬判十年-王彥友被非法二审
嫩江县法院-你们何以如此狠心-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王彦友冤案面临二审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黑龙江嫩江县法轮功学员王彦友一案进入二审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二审庭审的参与者: 黑河市中级检察院公诉人: 陆小蕾(女),手机15804567464,0456-8276495(办); 另有一名女公诉人庭审中没有发言,名字待查 黑河市中级法院审判人员: 审判长 王兆江(男)13604560386; 审判员 李阳(男)13846332281(庭审中没有发言); 审判员 胡巍(女); 另有一名男书记员,名字待查 还有一名在法庭后排监听的便衣,可能是嫩江县政法委的丁威13304568005 一审庭审的参与者: 嫩江县检察院公诉人刘颖、刘红兰 嫩江县法院刑事庭庭长牛树华、副庭长魏明石、审判员:赵力 书记员:朱红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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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勇胜
嫩江县看守所
北安监狱
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
:
曲伟建
嫩江县公安局
:
张宏利
黑河市中级法院
:
王兆江
嫩江县法院
:
刘颖,
刘红兰,
牛树华,
魏明石
黑河市检察院
:
陆小蕾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9日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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