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中国大陆法院开始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推行“有诉必应”的措施后,阆中法轮功学员依法控告江泽民,但从九月起当地国保警察拿着一大叠控告信逐一上门骚扰。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国保大队长邓某,副大队长杨某到张月英家“询问”为什么要写控告?告江泽民是否是真实意愿?法律条款哪来的?为什么这个时候写?等等。
迫害类型: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阆中市国保警察骚扰诉江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阆中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1日 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