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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从军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简介:
曹从军
(Cao,Congjun), 性别待查 , 78岁 , 兰州市退休高级工程师,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兰州市退休高级工程师曹从军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二零一五年)七十八岁的曹从军退休前在甘肃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三地质队工作。他坚持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抄家、绑架、拘禁、遭受酷刑。

以下是他在诉状中的陈述:

我是一九九六年五月起开始修炼法轮功。同年八月我和另一位学员担任兰州铁路文化宫新建点的义务辅导员。很快炼功学员猛增到一百多人。九八年初我到兰州东方红广场炼功点当义务辅导员,至今修炼法轮大法已有十九年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被告人江泽民利用手中掌握的一切权力对法轮功进行了全面迫害,铺天盖地的诽谤、诬陷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并下令在全国范围抓捕法轮功义务辅导员。兰州地区是七月二十二日早上全市抓捕辅导员(当时共计有三十八人被抓)。警察开车到炼功点绑架了我并抄家,抢走了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籍。我被非法关押在兰州永昌路明珠大厦十三楼十二号房间,由四个警察看管,不让出屋,当年夏天特别热,每天几乎二十四小时被逼迫看央视污蔑法轮功的电视。

在被非法关押了十几天后,公安通知我们上级单位来车接我回家,后又通知我去本单位“交待”炼功问题。

二零零七年三月,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警察对我实施了以下酷刑折磨:

兰州市公安局二十六处警察魏东带了几个警察非法闯入我家,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疯狂的翻箱倒柜抄家,几个房间都翻遍了,并砸坏衣柜的玻璃门。后把我绑架到警车上,劫持到市公安局五楼,整个一层就是臭名昭著的“二十六处”(“610”办公室)。那里大概有五十多人,处长叫周宏。一教导员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里面放了几个“铁椅子”,他指铁椅子说这是“活动监狱”。他们强迫我坐上“铁椅子”,这铁椅子是铸铁做的有四个轮子,又大非常重,上面设有脚镣手铐,可松可紧。

他们审问我时采用如下手段:(一)恐吓。他们说“只要坐上铁椅子,那刑事犯没有不交待的,你们某某不都交待了吗?”(二)利用他们跟踪监视取得的所谓“证据”来对我威胁和诱骗。(三)挑拨离间。你的问题某某都告诉我们了;而他们又告诉某某是我把他出卖了。并威胁我“不好好交待会判刑”。周处长找我三次谈话,以有录相为证逼问我“都和哪些人接触,他们是干什么的?你们搞了什么活动,录相上都有。”最后一次我反问他,你把录相放一下,不就都清楚了吗?最后他们承认没有什么录相。(四)让我坐在冰凉的铁椅子上,把手脚铐上,冻我,不给吃,警察魏东还用脚踹我、辱骂我。在这些年中,“610”警察打着“关心、了解情况”等借口多次私闯民宅骚扰我。我的近亲属由于遭受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六年十月我被迫流离失所六个月,给家人带来了痛苦和伤害,使他们每天在担惊和恐惧中生活。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年多的时间里,就因为信仰与修炼法轮功,我被非法抓捕,非法抄家,强迫洗脑,关看守所、黑监狱、坐铁椅子等,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身体上的痛苦、各类侮辱。这一切都是因为江泽民发动了这场迫害运动而造成的。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关押洗脑/送洗脑班坐/锁在铁椅子上骚扰威胁/恐吓践踏信仰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兰州市公安局“六一零”兰州市公安局“六一零”(原“二十六”处,即法制处),兰州市武都路310号 <br>电话:0931─8718900<br>总机:8718114<br>纪委:8718136<br>督察部:8718220<br>经济犯罪侦查支队:8718337<br>爆炸物品审批室:8718425<br>特行科印章审批室:8718411<br>治安科:8718402<br>治安行动大队:871783<br>户政管理处:8718457<br>户口接待室:8718463<br>户口审批室:8718464<br>身份证接待室:8718476<br>刑事警察支队:8718500 <br> : 魏东周宏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1日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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