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四月,法轮功学员刘淑珍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数日,勒索三千元,伙食费四百六十元。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刘淑珍被非法关押半个月,勒索四千元。
二零零零年腊月,刘淑珍被判劳教一年,勒索二千元,监外执行。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隆化县法轮功学员十六年受迫害综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2日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