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炳兰
简介:
于炳兰(Yu,Binglan),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德州市庆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七日晚上十点多钟,正在赵俊香家集体学法的法轮功学员赵俊香、于炳勤、于炳兰遭人恶告,被常家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四日凌晨4点钟,警察将于炳勤放回。随即对赵俊香家抄家,8点左右又对于炳兰抄家。现在赵俊香、于炳兰被非法拘留,期限是半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德州市庆云县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直到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大部份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已回家,已知被非法关押的还有赵俊香,段桂霞,杜全村,俊钢,于炳兰,王淑贞,可能还有其他人(不知道姓名),现在都被送到的德州看守所,还是不让家人见,被非法拘捕。大法弟子徐青梅、王淑霞都已回家。 法轮功学员杜全村、赵俊香、王淑贞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被非法批捕,现(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仍关押在看守所。国保副队长李福瑞等人为了构陷杜全村、赵俊香、王淑贞三人,在案件非法侦查阶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诱供、骗供。李福瑞等人去骚扰被释放的法轮功学员骗取口供,让他们承认真相资料是赵俊香制作的。 法轮功学员胡玉环、于丙兰、段贵霞等被骚扰,国保大队和派出所叫她们随叫随到。在他们家门口安装监控,要走她们的手机号码,实施定位监听。并且威胁她们不许给赵俊香等三名学员请律师,同时胁迫她们为迫害赵俊香提供非法证据、罗列罪名。 派出所警察威胁于丙兰,不允许她随便出门,派出所称如果见不到于丙兰就绑架她的丈夫和她的弟弟。同时给家人施加压力,再叫家人给于丙兰施压,相关部门已经给于丙兰指派了当地律师(邪党指派做有罪辩护的律师),为非法开庭做准备。 黄历二零一九年底,庆云县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开庭之日,除三位一直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杜全村、赵俊香、王淑贞外,另被非法传讯到庭的学员有段桂霞、于丙兰、张连云。非法开庭后至今未果。现杜全村继续被非法关押在庆云看守所,赵俊香、王淑贞继续被非法关押在德州看守所。张连云被非法拘留。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上午,在庆云县法院,夏津县法院人员对六名庆云法轮功学员,赵俊香、王淑娟、杜全村、段桂霞、于炳兰、张连云,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一月份,夏津县检察院,夏津县法院对赵俊香,杜全村,王淑娟,段桂霞,张连云,胡玉环,于炳兰七人进行了一次非法开庭构陷,当时没有宣判。 二零二零年九月初,庆云县公安局,夏津县检察院,夏津县法院对取保在家的段桂霞,张连云,于炳兰进行了非法逮捕,胡玉环由于摔伤了腿还是取保,现在已经对以上七人进行秘密判刑,刑期2到9年不等。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这6名(胡玉环被非法判刑二年监外执行)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哪里?希望关注并积极的营救这些好人。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夏津县法院非法判决,赵俊香非法判刑八年,杜全村四年,王淑娟三年,于炳兰二年,张连云二年。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监视/跟踪;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电话监控;
威胁/恐吓;
非法起诉;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庆云又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法院诬判三年
山东省庆云县又有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山東慶雲五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二至八年
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01999.html#2033224827
山东庆云县国保罗织材料构陷三名法轮功学员
山东德州市庆云县仍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山东德州市庆云县36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山东庆云县法轮功学员赵俊香、于炳兰被非法拘留
相关单位及个人:
庆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王桂芳:18613619756 0534 3321081 转5157
副队长 李福瑞:0534 3321185 转5140,1336544781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庆云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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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芳
华容县幸福乡派出所
:
李福瑞
德州市公安局
德州看守所(经济开发区看守所)
庆云常家镇派出所
夏津县检察院
夏津县法院
庆云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11日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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